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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激活百亿排污费?

2014-12-03 09:47来源:经济网关键词:排污费排污费征收污染物排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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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结合实际,调整污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使企业主动治污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实际上,自1982年国务院颁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以来,中国的排污收费制度几经变换:从“超标排放才缴费”到“凡排污者都需付费”,再到“根据污染物排放情况阶梯式差别化排收费”,排污费已经逐渐成为我国筹集工业污染治理资金的渠道之一。

综合环境保护部和财政部数据:2013年,全国排污费征收开单216.05亿元,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而同期,国家财政的节能环保支出是1803.9亿元。尽管排污费尚不足以满足环保支出的全部需求,但其体量也不容小觑。

然而,排污费真的“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了吗?这笔钱花到哪儿去了?又该如何使用呢?

“排污费使用总是很纠结”

早在三部门下发通知之前,北京市已在今年初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四项空气污染物排放收费标准,由0.63、0.63、0.7、0.875元/公斤,大幅提升至10、10、10、12元/公斤,为原标准的14-15倍左右,是全国最高水平。

从环保部公布的《2000-2012年各地区排污费征收情况》中可以明显看出:2006年以前,北京市排污费连年过亿元,甚至一度接近2亿元,此后排污费逐年下降,随后几年则稳定在三四千万元。但是在今年“最严惩罚”力度之下,今年前三季度,北京市排污费开单金额已达1.73亿元,是去年同期的5.7倍。

北京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排污费的征收是由环保监察部门执行,但是都如数“直接上缴财政”。北京市环保局原副局长杜少中也告诉记者:“排污费都是交到财政,财政又会在环境建设、排污项目方面支持环保部门。一般的情况是,环保部门收了多少钱,也可以向财政申请差不多钱数的项目资金。但不会是收1个亿就给你1个亿,财政那边还会留一部分。”

那么这笔钱是否应该直接用于污染治理呢?有多少会花在大气治理上呢?

“如果把这个钱用于污染治理,那太少了。像北京这么大一个城市,每年1个亿治理污染,根本不够。如果把钱用在能力建设、培养人员队伍上,对环境治理有间接作用。但是,应不应该用排污费给他们发工资?这就说不清楚了。”杜少中说,排污费的使用总是很纠结,一直以来都是“一事一议”,“哪里急用钱就先用到哪里”,没有形成固定的章程和规范。

排污费制度亟待修订

2000年-2012年间,我国排污费的征收总额从58亿元攀升至201.6亿元;同期,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年度排放量由3186.2万吨降至144.2万吨,工业废水排放量略有增加,工业废气排放量却从13.8万亿立方米快速增加至63.6万亿立方米。

“总体上看,排污收费政策并没有显著降低工业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永生撰文指出:现行的排污费制度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在征收种类、标准、额度等方面,现行排污费的规定过于单一、片面,主要依据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音等主要污染物类型及其相应污染物中的危险成分制定,没有考虑到不同行业的污染物排放量、行业产品的供求弹性,从而无法给排污单位形成有效的减排约束和激励。”

原标题:如何激活百亿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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