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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环保力度 地方政府扩权

2014-12-09 14:09来源:汴梁晚报作者:汪元蒙关键词:新环保法污水处理河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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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考核机制增加环境保护内容

新《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通过考核这一手段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工作业绩和官员的政治前途相挂钩,有助于转变官员尤其是地方官员重视经济发展而忽视环境保护的观念。与此同时,新《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人大监督机制的设立,将促使同级人民政府认真履责,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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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限批:是指如果一家企业或一个地区出现严重环保违规事件,环保部门有权暂停这一企业或地区所有新建项目的审批,直至该企业或该地区完成整改。2007年1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在第三次“环评风暴”中,首次运用“区域限批”,并取得了明显效果。

结语

社会发展靠经济,经济发展离不了投资,特别是作为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关键期的开封,面对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带来的有利条件,市、县(区)、乡(镇)等地方政府部门应该重视环保工作,加大区域环境治理力度,避免出现“区域限批”、环境问题越级上访、知(执)法犯法等情况的发生。在搞好经济的同时,保护好全市的环境。

原标题:加大环保力度 地方政府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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