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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触手可及 新法解读仍“在路上”

2014-12-19 08:4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作者:逸冰关键词:环境保护按日计罚新环保法解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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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

(八)将征收的排污费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解读:

本条是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新《环保法》原文: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

本条是关于环境违法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污染环境罪还是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单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

新环保法解读之综合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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