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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新环保法 告别“罚”时代走进“法”时代

2014-12-25 08:30来源:新华能源关键词:新环保法脱硫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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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时代开启

修订后的环保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按日计罚是针对企业违法成本低打出的一记重拳。”宁波市环保江北分局相关负责人说,按照新法规定,企业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脱检测等行为,违反的时间越久,罚款就会越多,且上不封顶,直到整改到位。

新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权。对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环保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备、设施。同时,规定环保部门有权责令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可由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和关闭。

一位不愿具名的地方环保局局长对新华能源表示,这将是对环保部门权力的一次重磅加码,未来在执法过程中,将有法可依,从速度和影响力上将是一次很大的提升。

据新华能源了解,针对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通过暗管、渗井、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备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对其企业负责人可处以治安拘留处罚。

对于严重污染环境,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入罪标准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违法企业的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新环保法,环保部门还将设立“黑名单”制度,企业的违法信息将纳入诚信档案。在上市、融资等环节都会受到严格限制。

对此,环保部政法司法规处处长王炜表示:“环保部正在就相关工作与发改委等部门,进行规范和细化。”

王炜还认为,建立“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这样一来,失信的企业将会处处受限,社会各部门共同把关,形成多元化的共同约束机制,必将对违法排污企业形成巨大的震慑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表示,本次修改环保法还对环保的一些基本制度作出了规定,比如从环境规划、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环评、环境经济政策、总量控制、生态补偿、排污收费、排污许可,特别是根据公众意见,又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针对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又设计了按日计罚。这将开启国内环境治理的“法时代”。

朱松莹对新华能源分析,国家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有很多,比如水、大气等专门的领域法律和现在的这部环保法,既有联系又有分工。环保法作为一个基础性的法律,规定了基本的制度。那些单行的法律是针对不同领域的具体情况作具体制度。本法修订以后,其他法律和这部法律不一致的,将适用本法,这部法律没有规定的,就适用那些单行法。我国与环境相关法规都将逐步地提上日程并不断完善,更好的进行环境治理,并与其他法律一道为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面对当今污染事件中信息公开不及时的弊病,国家环境保护部法规司副司长别涛表示,新环保法增加了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的机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到公共健康和环境安全的时候,应当及时公布预警信息。

苏州市环保局长冯仁新也撰文表示,新《环保法》确立环保优先原则,把区域限批、生态红线等纳入法治化轨道,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提高发展质量的高度重视。良法促善治,关键在执行。环保难,难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贯彻实施新《环保法》,要求社会各界树立环保法治思维,从严履行环保职责,携手同心向污染宣战,共筑生态环保防线。

原标题:展望新环保法 告别“罚”时代走进“法”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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