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测政策正文

《2015年贵州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全文)

2015-03-17 13:4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监测环保部贵州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⑵监测项目

河流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 的基本项目(23 项,总氮除外),以及流量、电导率。

⑶监测时间

每月1~10 日监测1 次;逢法定假日监测时间可后延,最迟不超过每

月15 日。

⑷监测数据报送方式及时间

省站审核后,于每月20 日前报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数据平台”。

(十五)赤水河中、上游地区水质专项监测

⑴依据

按照黔环通[2004]73 号文《关于实施赤水河中、上游水质监测月报制度的通知》要求,自2004 年7 月开始在赤水河中、上游河流断面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并执行月报制度。

⑵监测范围

赤水河地区4 个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

⑶监测指标

河流监测流量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 中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汞、铅、挥发酚、石油类10 项指标。

⑷监测时间

每月1-10 日;逢法定假日监测时间可后延,最迟不超过每月15日。

⑸质量保证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及规范》(HJ/T 91 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执行。

⑹监测数据报送方式及时间

毕节市站、仁怀市站每月20 日前向省站报送水质监测数据。

⑺数据报送格式

报送监测数据时,若监测值低于检测限,在监测数据后加“L”,检测限至少满足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未监测则填写“-1”;如监测断面水质异常,由相关监测站组织核查,并向监测总站报送核查结果。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境监测查看更多>环保部查看更多>贵州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