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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雨天气导致酸雾泄漏 金华兰溪公司获环境保险赔款

2015-05-05 09:51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晏利扬关键词:环境监管环境污染重金属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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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浙江省金华兰溪支公司日前顺利向兰溪市春天化工有限公司支付了10万元的理赔款项。至此,浙江最大一笔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赔款赔付到位。

自然灾害引发污染事故 企业拿到10万元保险赔付

去年9月29日,由于强雷雨天气,闪电导致兰溪市春天化工有限公司电路跳闸断电,致使厂内的酸雾处理罐未抽真空,部分残留酸雾泄漏,造成了厂区内外植物和建筑物受损。

这家公司负责人叶舟介绍说,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向人保财险兰溪支公司报了案,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开展现场勘查,确认了企业反映属实。

保险公司最终核定,这家企业是因雷雨天气,气压骤降,导致酸雾处理罐出现硫酸酸雾泄漏,致使厂区周围两家企业的30株桂花树和1400平方米厂房建筑物被硫酸酸雾腐蚀,直接经济损失近12万元。

“春天化工在去年7月投保了累计250万元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负责赔偿的责任范围包括第三者责任、清污费用与法律费用等。”人保财险兰溪支公司伍裕诚说,根据其投保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围和条款,保险公司在与其多次沟通协商后,最终确定给予10万元的赔付款。

已有34家企业投保 投保率全省第二

记者从金华市环保局了解到,2013年6月,金华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对制药、化工、电镀、皮革及制品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等高污染风险行业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提出了具体要求。

试点工作开始后,金华市环保局先后举办了全市化工医药重点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培训等一系列培训和讲座,向企业主们灌输环保理念,提高企业自觉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的意识。截至目前,金华市84家试点企业已投保34家,试点投保率在全省排名第二。

“对企业推行强制性保险制度,旨在通过借助保险公司的资源和力量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和污染受害者的保护。”金华市环保局副局长李荣军说。

环境险只针对污染事故 参保不意味可以放心排污

“办了保险并不意味着就可以违法排污。”李荣军表示,环境污染责任险的赔付只针对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引起的污染事故,企业有违法污染行为仍将受到严厉查处,涉及刑事犯罪的还要追究刑责。

下一步,金华市环保局将在总结前阶段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与保险公司一起进一步完善理赔专家组,督促保险公司将风险勘查和风险防范教育作为规定动作常规化,聘请专业的风险评估专家参与,加强风险防范。另外,还将对风险源排查出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整改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同时,继续探索落实《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应当投保而未及时投保的企业,将采取约束措施:一是将企业是否投保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审批、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排污许可证核发等制度的执行紧密结合;二是暂停受理企业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申请;三是将企业未按规定投保的信息及时提供给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客户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

原标题:雷雨天气导致酸雾泄漏 金华兰溪公司获环境保险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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