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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污染提取固定证据和责任认定较困难

2015-05-15 10:59来源:法制日报作者:周斌关键词:环境污染环境危害环境违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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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不仅源于不法分子越来越狡猾,还有很多客观问题阻碍打击效力。

李军刚分析说,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问题依然突出。有些案件因为鉴定方法缺乏标准依据、鉴定时间长等原因,在法定时限内难以取得鉴定意见;有的地方能够出具法定鉴定意见的机构少,无法满足实际办案需要;有的污染物鉴定费用或环境损害评估费用动辄数十上百万元,公安机关办案经费捉襟见肘。

当前,雾霾等大气污染已成亟待治理的突出环境问题,但由于大气污染物流动性大、稀释速度快等原因,提取固定证据和责任认定较困难,给公安机关查处打击增加很大难度,影响打击震慑效果。

“公安机关办理环境污染案件时,还受一些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李军刚坦言,有的地方环境污染问题的形成往往与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有很大关系,许多排污企业是地方招商引资来的利税大户,公安机关查办这类企业的污染问题容易受到干扰和制约。

积极推动出台司法解释

环境污染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李军刚表示,今后,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保持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高压态势。

据介绍,今年,公安部将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案件侦查业务培训活动,总结推广基层办案技战法,破解办案难题,加强装备建设,提升办案能力。积极会同环保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强化日常管理、推动源头治理,努力把环境保护的刑事措施往前端延伸。

针对执法衔接过程中基层迫切需要解决的鉴定检测难、涉案物品处置难以及行政执法获取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使用等问题,公安部将积极推动相关部门抓紧制定相关规范、完善具体操作标准。

“从实践来看,群众举报是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有效线索来源,但目前不少群众对什么是环境违法、什么行为构成犯罪尚不清楚,宣传和发动群众的力度有待加大。”李军刚表示。

李军刚说,两年多来,公安机关侦破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总量大幅度上升,与2013年“两高”司法解释细化定罪量刑标准有着直接关系。但在有毒物质认定等关键性问题上,一些地方公安、环保、检法等部门之间还存在认识不统一、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导致一些案件未进入司法程序,需要解决法律适用问题。

“我们还将积极推动最高法、最高检在惩治大气污染犯罪方面出台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涉嫌污染大气环境犯罪的入刑门槛以及证据收集、固定、鉴定、认定等方面的程序及办法,以更好地打击此类犯罪。”李军刚表示。

原标题:雾霾污染难固定证据影响打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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