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六-一”儿童节当天,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的一份法律文件横空出世,给环保从业者留下了童真的遐想——今后,面对企业恶意排污而湮灭证据,或者以“达标排放”为幌子导致环境恶化,再不用担心求告无门了!
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半年之后,在《环境保护法》颁布26年之后,在历经成千上万件环境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的纠缠之后,最高人民法院终于通过司法解释明确:“污染者以排污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对下级法院具有约束力。
侵权者担责,这本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常识:侵权行为既源于主观过错,也源于客观过错。比如,一辆小汽车在公路上按照交通规则正常行驶,但遇到一个横穿马路的行人,因躲闪不及造成行人死亡。也许小汽车驾驶员无需被控杀人罪,但他也要承担责任,为此提供赔偿——按法理讲,中国的马路上各种当事人应遵循“行人优先”原则。
同样的,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也要遵循“环境优先”原则。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一个企业因为排污管道使用经年,企业主努力地修修补补,结果遇到一场台风,管道泄露导致污染物排入周边农田,并造成土壤表层以下受到污染。也许该企业主无需被控污染环境罪,但如果农田承包经营户以水稻大面积死亡提起私益诉讼,或者环保组织以农田生态系统遭破坏提起公益诉讼,他也要承担侵权责任——给经营户提供赔偿,并承担环境修复责任或为此提供环境修复费用。
可是,“环境优先”四个字,说来容易,做到极难!很多企业主会抱怨:遵照现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我的环保设备已经改造升级并开足马力了,我的管线、储罐的防腐、防爆性能已经领先国标了,我的厂区已经通过ISOXXXX国际认证了,如果因为某个小概率事件——比如福建古雷石化基地爆炸事件中的员工操作不当,或者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中的9级以上地震,造成了巨大的环境事故,我企业自己“灾后重建”都来不及,屋漏偏逢连夜雨,哪里还有钱、有闲管得了那些周边居民,更不要说那些来自外地“多管闲事”的环保NGO了!——这样的认知在企业界,十分普遍。
上述守法的“倒霉蛋”毕竟只是极少数,更多的则是绕开法律的“精致利己主义者”。最常见的情形是,原先建于城郊的一家国有农药厂,按照30年前的排污标准确实是达标排放,并且当时郊区农民的维权意识不浓;如今随着城市扩张,农药厂周边建起了商业楼盘,业主们投诉恶臭扑鼻,或者担心建于“毒土”上的休闲草坪、喷水设施不适合接触身体。但农药厂负责人理直气壮地说,我从未超标排放,我也没让你在我周围盖房子。为此,环保从业者——环境法学家、环保NGO、环保维权人士,于法无据,求法无门,凭法无胜诉之望。
“农药厂和业主纠纷”绝非个案。污水处理厂将“达标”的滚滚废水排放入江,造成水体有机污染物持续超标,水中鱼类(濒临)灭绝或变异难食。数十万家钢厂将“达标”的滚滚废气排入天空,造成京津冀大气污染物严重超标,形成了全球闻名的“环首都雾霾圈”。
由于我国的环境准入制度把关不严,环境监察制度执法不严,环境决策难以渗透入企业决策和政府决策过程中,最后,光靠达标排放来评判一个企业的侵权责任,进而判断立案与否、胜诉与否、赔偿与否,显然立不住脚。到了司法实践中,就常常出现对“环境污染责任归责原则、责任构成以及数人侵权责任划分等法律适用不统一”等问题。
最高法早在2月9日就通过了上述司法解释,一直到近四个月后才颁布实施,背后或许经历了激烈的辩论、复杂的权衡、深远的谋虑。正值我国面临经济下行期,“司法中立原则”依然不为“稳增长”让步,反而更加强调了“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笔者希望,这一史上最严环保司法解释能赢得企业界和地方政府更多的共识,最终在地方审判机关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正如一位环境学者所说了——如果环境被毁了,人们病倒了,社会乱套了,再精致的法条,再“完美”的排污,又有何用?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1月27日,山东平邑县东城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平邑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7703.735488万元。平邑县东城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工程施工标结果公告主要建设内容为平邑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升级改造,包含拆除旧污水处理池、新建AAO反应池及污泥回流泵房、新建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
近日,住建部印发《钢铁企业污水处理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本规范适用于钢铁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详情如下: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钢铁企业污水处理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
11月24日,中工环科秦环(秦皇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杨东,其注册资本高达约1.02亿元人民币,由中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秦皇岛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5%,秦皇岛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
11月26日,郧西县城关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该项目建设规模:(1)拟采用改良AO+MABR+MBBR工艺组合,提高系统容积负荷。(2)新增2座直径为32m的二沉池(含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与现有2座二沉池一起共同满足设计水质条件下5万m/d处理规模。(3)构建智慧水务系统,重新铺设光
11月27日,河北鸡泽城北污水处理厂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HBBH-2024-093]【鸡泽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鸡泽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1月26日,中国能建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生态建设公司、武汉光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豹澥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管道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该项目是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重点建设项目。豹澥污水处理厂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排江管道沿线阀门更换、阀门井改
11月26日维尔利公告,全资子公司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参与海口市颜春岭环境园区配套污水处理项目设备更新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近日收到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格为5146万元。该项目主要系对海口市颜春岭环境园区配套污水处理项目一期及二期的设备进行更新,招标范围包括大型水泵、风机、仪表仪器、膜集成系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兴蓉环境发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中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广州银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49.9%股权的议案》。公告显示,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收购广州侨银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
11月26日,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合同估算金额24700万元,建设规模: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3.2万吨/日。污水处理采用改良型A2/O+V型砂滤池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肖
11月26日,大九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合同估算金额13000万元,建设规模:大九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新建处理规模为3万吨/天,配套管网建设进水联通管网、尾水管网、放空管网等生产管网,管网总长度约1千米。大九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九污水处理
11月22日,荆州水务集团与荆发控股集团签订荆开银龙水务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协议,该公司主要从事工业供水厂的生产运营以及相关涉水业务。荆发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海军,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才出席仪式,并与荆州水务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石明望共同见证签约。荆州水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唐志国、荆
【关键词】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划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融入法治监督体系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支持检察听证【要旨】检察机关办理江河湖泊等跨行政区划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可以由上级检察机关统筹不同地方检察机关一体办案、综合履职,利用现代技术手段高效开展线索摸排和调查取证,依法开展行政公益
进入3月,又到了全国两会时间。根据安排,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24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将于2024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全国政协2023年度好提案,共评选出《关于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提案》等58件好提案。根据《政协
中国绿发会政研室杨洪兰在会上分享了《建议修改〈环境保护法〉放宽社会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条件》的建议,主要内容是:以社会组织为主体提起的公益诉讼出现了骤降的趋势,社会组织不敢诉、不能诉、不想诉的情况普遍突出,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一个法律根源上的问题,即《环境保护法
7月7日,在2023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即将召开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是检察公益诉讼“4+N”案件范围的重要法定领域。据了解,2019年以来,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6万件。本次典型案例的发布,旨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人民法院五年来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9.3万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7万件,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办法》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办法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
“1月~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4067件,同比上升13.4%。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65505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6年来,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扩大,案件类型趋于多元,法规制度逐渐健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取得长足发展。不过,在赔偿金管理和使用等困扰环境公益诉讼多年的老问题尚没有彻底解决的同时,又出现了一些新问题,这些问题亟待引起重视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新环保法明确提
什么是“洋垃圾”?对于海关监管部门来说,它主要是指进口固体废物,即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各类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俗称废
犯罪嫌疑人一口咬定厂子是他一个人开的,但在检察官问到原料、设备等细节时,他却闪烁其词——追查源头,涉案15人尽数落网简陋的炼铅炉想靠非法拆解废旧蓄电池炼铅获得高额利润“发家致富”,在没有任何环保资质和设施的情况下非法炼铅,产生大量废气、废渣等造成环境污染。近日,由河北省高阳县检察院提起公
这一次终于成功调解了。8月3日,历经为期一个月的公告期后,原告和被告双方在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下正式签署了调解协议。第一起由民间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曲靖铬渣污染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化工)、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11月8日发布《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条例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山塘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
近日,葛洲坝(英德)水务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市政设施管理,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施工。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宁波水清景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英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北极星水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基本完成海洋工程排污许可管理;制修订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等一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完成全国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称“三部门”)联合印发《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证据指引》(下称《指引》)。《指引》通过条目化的证据清单,引导公安机关规范、高效取证,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审查重点和方向,不断提升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办案质效。《指引》指出,办理污
为规范上海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活动,提高企业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上海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国家金融监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近日,山东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由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100%控股。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生态环境材料制
《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由2024年9月26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该条例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9月26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
为推动全市产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能力,近日,《邯郸市探索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邯郸市探索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
9月24日,杭州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拟注销分公司的公告,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优化公司治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注销杭州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拟注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MA9N4Q373K企业名称:杭州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特邀报告成果分享展览展示技术交流对接合作环境污染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随着人类经济和工业的快速发展,各种污染物不断释放,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危害着人类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工作。生物修复技术近几年来由于其具有处理效果高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