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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的探索与实践(图)

2015-06-15 10:00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蒋朝晖关键词:污水处理生态修复云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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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大理市正在探索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新模式,采用测土配方平衡施肥、增施有机肥、绿色植保防控等技术,力争使6万亩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区域内氮肥、磷肥、农药使用量减少15%以上,有效减少农田富余氮、磷流入洱海。

大理市湾桥镇古生村党支部书记何桥坤说,今年古生村围绕大春种植的水稻、玉米、烤烟作物,全面推广使用有机肥,打造1200亩绿色种植基地,购买肥料费用80%由政府补贴,基地实行市场化运作,村民增收有保障。

截至目前,洱海流域已完成1300亩蓝莓及2.25万亩花卉种植,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0万亩,实施1万亩农田有机肥替代化肥的试点。年处理生活垃圾21.9万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处理畜禽粪便80万吨的顺丰有机肥加工厂正常运行。

加大资金投入,借力市场突破瓶颈,持续增强治污保障能力

大理州经济欠发达,洱海保护治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成为阻碍各项工程高效推进的最大瓶颈。面对困难,大理州不等不靠,挖潜创新,采取多种措施向市场借力。

据介绍,“十二五”以来,大理州委、州政府紧紧围绕云南省政府批准的洱海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认真实施流域污染源系统控制、入湖河流水污染治理与清水产流机制修复、湖泊水体生境改善、流域环境管理与生态文明建设四大类20项工程49项子项目,不断加大洱海保护治理的资金投入,突出抓好洱海保护“减源、截污、修复、再利用”工作。

实施项目越多,资金投入就越多,大量真金白银从何而来?

近年来,大理州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充分挖掘可用财力,创新投融资机制,提高资金保障能力。

据了解,大理州在政府财力十分有限情况下自加压力,从2014年起,每年州级财政安排1亿元,大理市安排两亿元,洱源县安排3000万元专项用于洱海流域保护治理。

同时,大理州积极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大理市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对地处洱海源头的洱源县给予补助。提高水资源费收取标准,计划对洱海资源保护费征收“提标扩面”,已上报云南省政府。拓宽渠道加大融资力度,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洱海保护治理,大理市综合管网工程向农发行贷款3亿元已通过审批,以企业为主、政府补助的形式建成投运收集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的加工厂1座,以BOT模式建成污水处理厂1座、垃圾处理场1个,按BT模式实施入湖河道治理项目1项。建立了城乡垃圾收集清运处置收费制度。

据了解,得益于资金投入上取得的新突破,洱海保护治理各项工程不断提速。截至目前,洱海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49个规划项目中,已完成工程建设16项,其余33项正在抓紧推进,累计完成规划投资23.40亿元,投资完成率59.68%;累计到位资金21.24亿元,资金到位率54.17%。

根据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的需要,在规划项目以外,大理州又投入资金6.39亿元,实施了海东片区污水管网建设、水资源综合调剂利用水库建设和统筹供水等37个项目。特别是在云南省的大力支持下,大理州全面启动了以“2333”行动计划为重点的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把实现洱海Ⅱ类水质作为目标,计划用3年时间,投入30亿元,着力实施“两百个村两污治理、三万亩湿地建设、亿方清水入湖”三大类重点工程。

据大理市副市长张勇介绍,在云南省财政厅的帮助指导下,州市两级政府积极争取将估算总投资约34.68亿元的洱海环湖截污工程列入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

6月4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已有了大理洱海环湖截污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推进依法治湖,创新体制强化监管,精细精准消除治污盲区

洱海保护治理任务繁重、涉及面广,大量治污项目工程的持续实施和监督管理的严格要求,必然触及各方利益,给工作带来不少潜在风险和压力。

为确保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全面顺利推进,大理州坚持在依法治湖上求突破,以民族区域自治的最高立法形式,在制定出台苍山保护条例、海西保护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对洱海管理条例作了第三次修订,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将洱海保护管理范围从252平方公里的湖区扩大到2565平方公里的整个径流区,进一步突出“两污”治理和洱海周边项目建设监管。同时,出台了流域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政、渔政、滩地、垃圾、湿地等7个配套实施办法,使洱海保护治理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建立了覆盖全流域的协调联动、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明确州、县市、乡镇处置环境违法行为职责,建立并认真落实环境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据了解,大理州还在管理体制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充实了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力量。

近年来,大理州成立了州、市(县)洱海流域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领导组,新组建州、市(县)洱海流域保护局,在洱海流域16个乡镇各增设一名环保专职副镇(乡)长,建立了由州、市(县)领导担任河(段)长的“河(段)长制”,成立了洱海管理所或环保工作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垃圾收集员、河道管理员、滩地协管员1266名;在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设立环保执法机构。与大理、洱源两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级26个部门签订了严格的洱海保护治理目标责任书,强化大理市、洱源县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流域乡镇的直接责任和州级部门的管理责任。实行严格的风险金抵押制和监测考核体系,对洱海及29条主要入湖河流、54个监测点位开展全面监测,每月公布监测考核结果,做到分段监控管理、分段评价考核。

大理州副州长许映苏说,今年以来,大理州按照“党政同责、属地为主、部门挂钩、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启动洱海保护精细化管理,实施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州委书记、州长等主要领导干部带头从难点抓起、从细节做起,层层细化落实责任。

据了解,大理州将洱海保护治理责任全方位细化分解到全流域16个乡镇和两个办事处、167个村委会和33个社区,以及29条重点入湖河流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了州级领导挂钩乡镇,州级部门挂钩村委会,县市领导为河长,流域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为段长,村委会(社区)总支书记(主任)为片长,村民小组长及“三员”(河道管理员、滩地协管员、垃圾收集员)为管理员,挂钩部门为协管单位的五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实现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责任制的无盲区、全覆盖。同时,市(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为官不为”整治领导组,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洱源县环保局副局长龚双斌说,责任制实施以来,州、县各级挂钩部门深入挂钩村委会,帮助制定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参与挂钩村的责任制落实工作,有效地推动了河道治理、垃圾收集清运、污水收集处理、畜禽粪便收集处理、“泡田水”漫灌控制、环境执法等工作的开展。

原标题:云南大理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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