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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陆源排污监管和联防联控。强化各入海河流污染源和重点排污口的排污监控和监测,推进涉海部门之间监测数据共享、定期通报、联合执法。推动实施入海河流断面考核和污染物减排制度。提高涉海项目准入门槛。开展入海排污口清理工作,规范设置入海排污口。2017年底前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到2020年,沿海市(县、区)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于V类的水体。(省海洋渔业厅、环保厅牵头,省发改委、水利厅、住建厅等参与)
加强渔港渔船污染防治。合理规划水产养殖布局和规模,推进生态养殖,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逐步减少冰鲜杂鱼饲料使用。在重点湖库和海湾制定养殖规划,对不符合养殖规划的网箱养殖开展专项整治和清退,减少水产养殖污染。2017年底前完成罗源湾和水口、街面、白沙等库区不符合规划网箱养殖清退工作。加强渔港渔船的监督管理。建立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保洁机制,开展港区废旧渔船、废弃养殖设施清理。(省海洋渔业厅负责)
开展主要河口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开展闽江口、九龙江口等河口的综合治理和整治修复。积极推进岸线整治、垃圾清理、违规洗砂和互花米草治理、红树林种植,加大退耕还林力度,加强河口航运密集区船舶排污管控。优化监测点位设置,提升监测结果代表性。(省海洋渔业厅、环保厅、水利厅牵头,省住建厅、林业厅、交通运输厅、福建海事局等参与)
2.保护海洋生态
加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推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海洋保护区建设,建立一批具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景观的海洋特别保护区。加大对红树林、珊瑚礁等滨海湿地、海湾和入海河口等典型生态系统,以及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渔业水域的保护力度。实施增殖放流、建设人工鱼礁,推进海洋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省海洋渔业厅、林业厅牵头,省环保厅参与)
推进海洋生态整治修复。围绕湿地、沙滩、海湾、海岛四类典型生态系统,加强三沙湾、闽江口、泉州湾、九龙江口、漳江口等河口海湾湿地保护和修复,开展东山屿南湾、厦门长尾礁至五通、石狮黄金海岸、湄洲岛金宝澜、平潭坛南湾等沙滩修复工程,加强互花米草等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和治理,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加强海漂垃圾整治。(省海洋渔业厅、林业厅牵头,省环保厅参与)
3.严格控制海湾内围填海。推动围填海项目向湾外拓展。将自然海岸线保护纳入海洋环保责任目标考核。到2020年,全省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省海洋渔业厅牵头)
(七)强化科技支撑
1.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和海洋生态修复、湖库富营养化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污泥处置、海水健康养殖等适用技术。加强环保科技成果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示范推广先进技术。(省科技厅牵头,省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厅、住建厅、水利厅、农业厅、海洋渔业厅等参与)
2.攻关研发前瞻技术。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快研发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海水淡化和工业高盐废水脱盐、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处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水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技术。开展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水环境损害评估、高品质再生水补充饮用水水源等研究。加强水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监控预警、水处理工艺技术装备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省科技厅牵头,省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水利厅、农业厅、卫计委等参与)
3.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对涉及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废止妨碍形成统一环保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健全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充分利用“6?18”项目成果交易会平台,加强交流与合作,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省发改委牵头,省科技厅、经信委、财政厅、环保厅、住建厅、水利厅、海洋渔业厅等参与)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省发改委、财政厅牵头,省科技厅、经信委、环保厅、住建厅等参与)
(八)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1.理顺价格税费
加快水价改革。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省物价局牵头,省财政厅、住建厅、水利厅、农业厅等参与)
完善税费政策。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牵头,省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厅、质监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等参与)修订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合理提高征收标准,做到应收尽收。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地表水,超采地区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非超采地区。(省物价局、财政厅牵头,省环保厅、住建厅、水利厅等参与)
2.促进多元融资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进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推进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推广运用PPP模式等方式,灵活运用基金投资、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各类金融工具,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经信委、金融办、发改委、财政厅牵头,省环保厅、住建厅、水利厅、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等参与)
增加政府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加大对水环境保护支持力度,并积极向中央争取资金支持,对欠发达地区和重点地区给予倾斜支持。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等项目和工作。对环境监管、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省财政厅牵头,省发改委、环保厅、住建厅等参与)
3.建立激励机制
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达到更高标准、排污强度不断降低,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省发改委牵头,省经信委、财政厅、环保厅、住建厅、水利厅等参与)
推行绿色信贷。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水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重点支持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限制贷款类。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环保、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要加强协作联动,于2017年底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省发改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保监局、省金融办牵头,省经信委、环保厅、水利厅、福建证监局等参与)
推进实施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落实并完善《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下游发达地区及省级财政要加大对上游地区治污和生态建设的资金支持。其他不跨设区市的流域,有关地方要积极推进流域生态补偿。探索采取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其他方式加大横向生态补偿实施力度。(省发改委、财政厅牵头,省环保厅、水利厅、林业厅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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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参展商:近年来,全国各地以绿水青山为基础生态优势,大力推进水领域各项事业的发展,在国务院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后,全国实施全面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要求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涉及的方面包括污染严重水
时间:2024年9月8-11日,8日全天报到,9-10日会场报告,11日典型项目参观会议地址:广州东方宾馆(广州市流花路120号)会议联系人:宋工15022358405(微信同号)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仁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鼎玖能源环境科技股份有
时间:2025年3月20-22日地点:武汉国际博览中心(汉阳)60000+规模800+展商20+论坛40000+观众主办单位(拟)湖北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湖北省环境科学学会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鸿威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协办单位山东省水处理协会/武汉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襄阳市生态环境科学学会湖北省节能减排研究会承
8月12日下午,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贵州省碧水保卫战“水十条”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同志将出席。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刘琦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近年来,我省大力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把
自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生态环境部会同各地区、各部门,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水污染问题,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持续改善
我国自本世纪初启动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以来,水务行业已经历了跨越式发展,尤其是近几年来,在“水十条”、中央环保督察、城市水质排名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水务行业呈现“爆发式”发展。目前水务行业已成为我国环保产业市场规模最大、商业模式最清晰、运营管理最成熟的细分领域。
近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全市4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下发了《关于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各污水处理企业负责人签署递交了守法承诺书,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督管理更加规范化、正规化、科学化。▲污水处理厂负责
日前,浙江印发《浙江省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9年实施方案》。全文如下:浙江省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9年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部署,为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五水共治只能加强
“2018年,山东省级共补偿各市资金52322万元,其中烟台市获得的资金最多,为4532万元;此外,有6个市共上缴资金1332万元。”这是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的信息。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管言明介绍,去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聚焦突出问题,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环
齐鲁网2月1日讯2月1日,2018年山东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发布,山东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方面。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确定的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62.7%,达到并优于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6.0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改善7.3个百分点;劣五类水体控制比例为1.
1政策趋势大监管格局形成,开启深耕时代国内的环保产业已经迈入2019年,纵观环保产业的发展,2019无疑是一个全新的局面,水土固废气的大监管格局已形成。新的格局下,环保产业已从政策播种时代进入到全面的政策深耕时代。在政策深耕时代,三个维度的发力将对环保产业的发展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1.政
11月15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意见建议的公告,以加强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条例(草案)》适用于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练江流域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及相关的生态保护活动。本条例所称练江
为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源保护与管理水平,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13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活动。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11月8日发布《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条例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山塘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
近日,葛洲坝(英德)水务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市政设施管理,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施工。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宁波水清景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英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北极星水
日前,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成都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合规指南》。全文如下:成都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合规指南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于2024年8月28日由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近日,生态环境部流域地表水-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南方科技大学,围绕国家土壤与地下水重点任务开展工作,郑春苗任实验室主任。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三、四批),其中包含水污染防治(地表水)项目15项、水污染防治(地下水)项目1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74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1项。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三、四批)的通知各
为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等工作程序,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9月30日发布关于征求《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山东省饮用水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9月30日发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该《条例(草案)》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污染防治的科学性、精准性。《条例(草案)》聚焦自治区污染防治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强化排污监测,对污染防治作了科学、系统规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五批),其中水污染防治(地表水)项目88项,水污染防治(地下水)2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38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11项,农村环境整治项目2项。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五批)的通知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11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12月月度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挂牌交易的通知,本次交易电网企业挂牌时间为11月25日8:30-9:00,发电企业摘牌时间为11月25日9:30-11:00。详情如下: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12月月度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挂牌交易的通知
近日,福建能源监管办结合近期调研收集的问题线索,针对当前电力市场交易存在的问题,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要求辖区内有关电力企业,严格落实通知有关要求,自觉维护公平公正电力市场秩序,并对“网售一体”“发售一体”依法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物资单一来源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采购项目编号:13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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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采购项目编号:132405)
近日,位于福建厦门供电公司集美供电服务中心的“源网荷储”一体智慧停车楼绿色微电网示范项目成功并网送电,正式投入使用。该项目将原有室外停车场改建为两层共9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并在车棚顶面铺设太阳能光伏板,还配套建设了储能及智慧照明终端等设施,使电能实现就近消纳。项目投运后,光伏发电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18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12月份月度集中竞价交易的通知,申报时间为11月20日9:00--11:00。详情如下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12月份月度集中竞价交易的通知
近日,福建龙岩永定区10千伏碧溪线数字化改造工程顺利完成,通过数智赋能,该线路出现供电故障时,会在短时间内自愈,实现非故障区域秒级复电。据了解,10千伏碧溪线担负着坎市镇8家企业、2314户居民的供电任务。此次改造后,该线路将升级为全自动FA馈线,具备故障自动定位、自动隔离、自动恢复“三个
11月8日上午,由海华电力参与承建的福建省首个海上光伏项目,也是全国首个建设在高风速海域里的180兆瓦海上光伏项目——三峡集团东山杏陈18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首批发电单元顺利并网!并网活动在三峡东山海上光伏项目升压站举行。该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杏陈镇和前楼镇海域,由三峡集团投资建设
近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2024年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批复》,由我院牵头申报的“福建省海上风电前沿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从41家申报单位中脱颖而出,正式获批。该中心的获批,填补了福建海上风电领域工程研究中心的空白,在突破海上风电技术发展瓶颈、促进产业链发展、打造产业集群等方面具有重大意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11月15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福建省2024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公告。公告显示,福建省2024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项目包括:漳州诏安A-1区30万千瓦、漳州诏安A-2区35万千瓦、漳州诏安A-3区35万千瓦、福鼎B-1区70万千瓦、福鼎B-2区70万千瓦等5个场址,共24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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