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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把握新常态 谋求新发展

2015-06-29 09:40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大气污染污水处理排污权交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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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继续探索削减审批事项,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优化审批流程和手段;加强环评机构管理,完善以环境监理为主的第三方监督机制。

四是完善环境保护市场调节机制。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引进、培育环境检测、环境治理等第三方机构,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建立健全对中介机构的监督考核机制,完善环境检测机构备案制度。

五是创新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从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保障、方式等方面入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指导与监督,探索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严格贯彻执行新环保法

严格执法不仅是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更是环保部门落实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新形势下,基层环保部门通过严格执法,敢于亮剑,让企业懂得守法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和不能触碰的高压线,使守法成为常态,违法无处遁形;让公众意识到参与环保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执法、监督执法。此外,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碰硬,做到警醒自律、科学执法。

2014年,义乌先后开展了“铁腕”系列、“零点”系列、“碧剑”系列及涉水行业整治等20余次执法专项行动,检查企业9357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25件,处罚金1864.7万元,其中查处刑事案件21起,刑事拘留61人,与杭州市相当,是浙江省执法最严的城市之一。今年,义乌将以严格贯彻执行新环保法为切入点,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主要做好4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违法违规项目清理专项行动。开展环境保护大排查,做好新法实施过渡期“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建设项目清理,分类实行豁免、备案、补办、限期治理和关停。

二是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准确运用和发挥新环保法赋予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集中力量查办、移送一批有典型性和震撼力的案件,并进行曝光,做到“办结一案,教育一片”。

三是继续推进小微企业整治。分类、分步、分阶段,稳妥有序推进小微企业整治,引导7类小微企业集聚,今年确保完成烫金版、亚克力两个行业整合集聚。

四是促进舆论监督与环境执法的高效互动。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环保公益组织和信访投诉等“三大员”的作用,把群众举报作为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渠道。

围绕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打造一支过硬的环保队伍

在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同时,基层环保部门也要按照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打造一支清正廉洁、作风过硬、勇于担当、心中有民的环保队伍。

一是建设学习型机关。健全党组中心组、系统各党支部等理论学习制度,开展好“每月一学”活动,组织集中辅导,强化个人自学。继续开展轮岗轮训,做好机关人员下基层锻炼活动,深入一线调查研究;选派人员上挂培训、两办顶岗,向先进学习,带动全局。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狠抓队伍建设,提振精神状态,招选北大、浙大等高校人才,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和工作效能。加强环保队伍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定期开展现场观摩、执法培训等活动,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做到善于执法、科学执法。

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准确把握环保工作反腐倡廉的关键环节,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切实遏制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发案风险。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对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定期交流轮岗。推进政务公开,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及公务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义乌市环境保护

原标题:义乌:把握新常态 谋求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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