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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

2015-07-13 14:39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作者:刘继峰关键词:重金属污染防治土壤污染土壤重金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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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陈世宝表示,在重金属污染防治中,要把源头控制、过程阻断、末端治理结合起来,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经济发展之路。

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在现有条件下,我国重金属污染防治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日常监测,加强源头污染控制。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显示,目前我国有湖南、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四川、陕西、广东、广西、云南、甘肃和青海共计14个省区被纳入“十二五”重金属重点治理省区。环保部依据重金属产业集中程度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已划定了138个重点区域,并圈定产生量和排放量较大、具有潜在环境危害风险的企业4452家。

环境保护部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嘉陵介绍,目前,环保部门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包括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相对集中的地区被列为重点防控区域。

据了解,到2015年,我国将进一步优化涉重金属产业结构,完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及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

“2015年,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进行了重大改革,改变了过去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省的方法,将《规划》重点任务和资金分配联动起来,突出防治重点,以区域整体绩效为导向,通过组织各地竞争申报,择优支持,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上述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央资金将连续3年对重点区域进行支持。同时,根据2014年度《规划》实施考核的结果,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市,资金安排按一定比例予以扣减。

据了解,2015年5月,财政部、环保部联合组织开展了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竞争性评审工作,择优支持一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开展综合整治,以提高专项资金效益,加快推进《规划》的实施,并与“十三五”规划衔接。中央资金下达后,财政部、环保部将严格监管和绩效考评,要求省级环保、财政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明确地市级人民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明确目标时限和任务分工,力争“十三五”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原标题:多措并举 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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