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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环保半年回顾:极大“关照”下水泥环保何去何从?

2015-07-30 13:34来源:中国水泥网作者:鞠丽关键词:电除尘大气污染物排污费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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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对水泥环保而言注定不平凡。排污不达标?环保屡撞红线?停产整顿危及生存?――这些问题一直是水泥行业的一块心病。尤其是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一直在加大水泥行业环保工作的治理与监管力度,并把水泥行业列入国家环保规划重点治理的12个行业之一。而今年更是从新版《环保法》、《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权有偿使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12369’环保举报热线》,到如今加紧制定中的《环保税法》等一系列环保政策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已经锋芒毕露。

新环保法,史上“最严规矩”

有着“史上最严”之称的新环保法,已于1月1日正式实施。新环保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公民获取环境信息、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环境保护3项具体的环境权利。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新环保法大幅增加了政府与企业事业单位各方面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确立的按日连续处罚不设上限、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等规定,“重拳”指向火电、钢铁、水泥、化工、冶炼等高能耗、重污染行业。因此,“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我国环境保护过去存在的老大难问题,水泥行业也不例外。目前,水泥企业都安装了环保设备,但有些水泥企业在环境治理方面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有人检查时就用,检查的人走了就停。自1月1日实施的新环保法及之前环境保护部陆续发布的一系列涵盖火电、水泥、钢铁等行业的行业排放新标准得到严格执行,过去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环境监管不足、执法力量不够等情况将得到有效的扭转,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受到极大“关照”。作为污染排放大户和资源消耗重点大户,今后水泥企业只有提前谋划、合理应对,加快环保改造进程,在整改过渡期内完成各项环保工程改造,方可适者生存。否则,必将在这一轮由环境保护引起的行业洗牌中被淘汰出局。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执行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显著加严了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国家要求,新建企业自2014年3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1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一新标准。对于水泥行业来说,只有加强技术创新,推动转型升级,才能适应新标准,抢占未来市场。

在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执行环境法律法规方面,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仍然面临一些问题。

“比如,部分水泥熟料生产线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约15%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未履行环保手续,违规建设并投入使用。85%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窑头和27%的窑尾仍然使用电除尘设施,难以达到新排放标准。15%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未建设烟气脱硝装置。《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将无法达标排放。部分企业在石灰石开采中未严格落实防尘抑尘、生态恢复要求,导致矿区扬尘严重、生态恶化等。”中国环境报曾报道。

而尤为突出的问题是,新标准实施中面临较大的经济和技术压力。因此,针对诸多问题,相关人士认为当前急需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加大对节能环保企业支持力度,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和剩余污泥协同处置,以有效推动水泥行业转型升级。

原标题:[半年回顾]水泥环保利刃出鞘,企业升级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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