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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印发《2015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和《2015年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资金补贴办法》

2015-08-10 13:1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清洁煤散煤清洁化无烟型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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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计划安排

(一)推动落实阶段(2015年6月至10月)。通过需求计划调查及充分调研,市散煤分指挥部各小组及区县散煤分指挥部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出台财政补贴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报送市散煤分指挥部综合组汇总。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按照责任分工,向市人民政府递交目标任务责任书;修订天津市民用煤质量标准,建立和完善清洁能源、清洁煤生产配送体系,加快重点地区清洁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淘汰原有燃煤设施,更换清洁能源炉具、灶具,推动落实各项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确保2015年6月开始配送无烟型煤。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炊事散煤清洁化治理任务目标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农村生活及农业生产散煤清洁化治理任务目标在2015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商业活动散煤清洁化治理任务在2015年10月底前完成;城市家用散煤治理任务中,和平区、南开区在2015年10月底前实现无煤化,其他区在2016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自查总结阶段(2015年11月至12月)。市散煤分指挥部各小组及区县散煤分指挥部认真统计核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总结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第一季度)。市散煤分指挥部各小组及区县散煤分指挥部将自查总结情况报送市散煤分指挥部综合组以备考核,综合组将考核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七、保障机制

(一)建立制度,强力推动。

1.会议制度:市散煤分指挥部每30天召开例会,每10天召开调度会。月例会由总指挥主持,市散煤分指挥部各成员出席,汇报相关情况;旬调度会由市散煤分指挥部综合组主持,由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报送制度:市散煤分指挥部各小组及区县散煤分指挥部每周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并填表(附件2)报送市散煤分指挥部综合组;市散煤分指挥部综合组汇总后形成工作简报及时报送。

3.考核制度:市散煤分指挥部综合组对其他各小组及区县散煤分指挥部实行双考核制度,考核结果每月公布。

(二)大力宣传,技术服务。超前谋划,统筹安排,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市民环保意识。组织企业做好相关技术支持及服务。

(三)落实资金,确保供应。农村散煤治理资金按照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市级补贴资金、区县补贴资金2︰1︰1的原则筹集。全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及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各区县人民政府。其他散煤治理工作补贴资金按照需求计划调查和工程测算情况,由相关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研究提出并及时落实,确保各项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四)加强考核,责任追究。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在与市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将各类散煤清洁化治理任务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及时报送散煤治理工作情况,对推动工作得力、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区县及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宣传、表彰;对完成目标任务进度滞后、组织推动不力的部门、区县予以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追责情况纳入考核。

天津市2015年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资金补贴办法

为确保完成天津市2015年农村生活散煤治理任务,推动农村地区无烟型煤替代散煤,减少大气污染排放,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原则

参照北京市和河北省的补贴标准,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利用财政补贴政策,降低农村居民购买无烟型煤的价格。通过将补贴资金直接用于无烟型煤生产企业,减少中间环节,促进无烟型煤推广。

二、补贴范围及对象

补贴范围为本市农村地区(乡镇街、村)居民生活用无烟型煤;补贴对象为无烟型煤生产企业。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吨500元,按照2︰1︰1的比例,由中央、市级、区县财政分别负担。

四、资金筹集

按照全市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总需求量120万吨测算,2015年度需安排补贴资金6亿元,其中;中央大气专项资金3亿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5亿元,区县财政专项资金1.5亿元。

五、资金使用管理

按照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确定的任务,由市财政局将中央和市级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方式,统一拨付至区县财政局。区县财政局应对中央、市级、区县补助资金单独记账,专款专用。无烟型煤生产企业凭无烟型煤销售证明等相关材料,按月向相关区县人民政府提出补贴申请,经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审核后,责成区县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无烟型煤生产企业。

六、资金监督管理

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农村生活散煤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同时,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组织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上年度补贴资金清算。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并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区县财政局应于每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的拨付情况报送市财政局。各无烟型煤生产企业应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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