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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VOCs(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 切莫成为数字游戏

2015-08-17 14:29来源:绿眼微信作者:陈亚林关键词:VOCs污染防治十三五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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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4:如何完善VOCs总量控制的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和能力?

精彩内容

李晓亮/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先把相对应的主要贡献行业的前端控制策略(如涂料的水性替代),中端清洁生产、工艺控制等,末端最佳可行性技术等技术体系基本搞清楚了,再说总量控制。一、如果有必要的话,再上总量控制,把内部诸多管理关键环节弄清楚了后,再上,可以把基数、减排量、管理措施等,全部弄清楚,而且从只控制末端排放量一个指标的类黑箱相当于升级成了灰箱了,质量肯定会有改进;二、如果这套基础能说清,这套机制能建立,其实上不上总量,我估计地方政府和环保管理主体、企业等市场主体,都不必须非被总量指标一个东西推着走,会沿着你基础性工作说清楚了的路径,自发地走。

何少林/中石油规划总院:VOCs的监管是对当前环保系统的挑战,现有以有组织排放为主的管理模式以及人力物力不足以应对VOCs监管的要求,从最基本的定义和排放量估算的争议性和复杂性就可体会一二。美国2011年VOCs排放清单中企业数量好像在8万家左右,而我国目前国控企业中废气的仅有4000家左右(具体数量印象不深了);一个石化企业动静密封点高达几十万上百万,VOCs有组织排放口几十个,而以往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监控排口也就几个,差距和难度可想而知,当然,工作量对于企业和政府部门都是对等的。VOCs排放量的估算确实复杂,对总量控制来说,难度不小,目前国家和地方都借鉴美国等地的方法在编制相关文件,引入了多方法供企业选择,投入越多,排放量越精确,排污费相对较少,建议沿用多方法体系。同时,建议借鉴CDM机制,允许企业结合环保部门发布的方法和企业实际情况,申报自身方法学,类似一厂一策,初次申报,环保部门应对方法学进行评估。监测技术体系也比较复杂,建议企业和环保部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

另外,能力方面,建议一是借力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充分发动群众(包括企业),对治理情况和排放量进行监督,渠道和方式可进一步探讨,欧盟信息公开工作就值得学习。二是借力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企业找第三方实施治理和申报,环保部门找第三方对政策标准以及企业进行评估,把企业和政府的环保工作在权责清晰的前提下分解到环保市场,充分借用市场的作用。

牛皓/中国石油:对于VOCs总量控制应该循序渐进,尤其对于石油化工这样的排放源众多,且十分复杂的行业,应避免操之过急。

一句话辣评

何少林/中石油规划总院:环保部门内部对VOCs排放量的管理还是要统一。

原标题:VOCs(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切莫成为数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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