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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何以潜入农村老家?

2015-12-15 08:55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毕朝文 李德俊关键词:危险废物危废异地倾倒危废监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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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相关制度如此健全,危险废物向农村地区转移为何仍然愈演愈烈?

“近年来,全国异地倾倒危废事件比较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所长王琪曾表示,影响较大的有云南曲靖铬渣非法转移倾倒事件等。在企业逐利、危废处理能力弱等因素影响下,非法转移倾倒屡禁不止。

如按照规定,危险废物的处置往往需由专业处置企业来承担,转移与运输也需要具备相应条件,且处置费用相对较高。有些产废企业为了节约管理成本,节省处置费用,会选择将危险废物委托给第三方进行处置。

当第三方发现随意转移、偷偷倾倒后可以为其节约少则数千、多则数百万的处置费用时,会在利益的驱使下选择将危险废物长途运输至偏远的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在坑井沟渠、河堤岸边、房前屋后、山边林地中。

另外,专业知识的匮乏也使得农村地区危险废物无证经营变得容易和简单。如今,有些乡镇、村社为了发展经济、引进项目,只要有人投资,不管规模大小,不管产业政策,盲目上马。尤其对于危险废物的利用项目,如废矿物油的蒸馏提纯、废铅酸蓄电池的再生利用等。

然而,许多乡镇干部、当地村民、个体经营户根本就不知道这些东西属于危险废物,需要持证经营。他们有部分人曾经在外打过工,或者在一些小作坊里工作过,似乎知道一些生产技术、生产工艺,但他们对国家法律法规并不了解,更不知道非法加工、无证经营面临的法律后果。

危废“下乡”为何有空间?

宣传教育缺失,农村居民普遍对危废倾倒不了解,很少通过举报等方式维护权益;地处偏僻,行政管理成本较高,监管相对滞后

宣传教育的缺失也是危险废物在农村地区非法转移、非法处置的缘由之一。在农村地区,随着年轻人的流失、青壮年的逃离,这些地区逐步成为“遗失的世界”,宣传教育的缺失似乎也变得越来越严重,宣传教育的对象也只有那些行动迟暮的老人和尚在学步的孩童。

自从计划生育的口号渐渐退出农村阵地,房前屋后基本变成了农资产品与家电下乡的宣传标语。环境保护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地方政府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然而,作为县、乡一级人民政府,却从来不知道如何向农村地区宣传环境保护工作。

在大城市的城乡结合部,还偶尔可以看到“加强环境保护,爱护生态环境”、“实行垃圾分类,利国利民利家”这样的口号,然而到了农村地区,农村居民真的不知道,加强环境保护,他们应该怎么做;防止危险废物污染农村环境,他们到底该干些什么。

同时,由于农村地区往往路途遥远、地方偏僻,行政管理成本较高,监管工作相对滞后且很难延伸,要想实现危险废物的“全区域覆盖、全方位处置、全过程监管”几乎不可能。另外,农村地区地广人稀,工业落后,相对而言空间广阔,容量较大,加上纯朴的农民朋友们很少知道通过举报投诉等手段来维护权益。这也给许多危险废物无证经营、非法转移、非法处置者提供了空间。

与此同时,环境监察的艰难也让农村地区非法加工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变得有恃无恐。有些个体企业负责人认为农村地区地处偏远,具有很强的隐秘性,“天高皇帝远”,只要无人举报便高枕无忧。

也有人认为,在自家地里经营处置,未曾给别人造成危害,不办手续,无证经营,其他人能耐我何?更有甚者,处置规模小、没有污染,行政部门根本发现不了,而且即使发现了,大可关门之后溜之大吉。由上述侥幸加上无知、无知加上“无畏”等心理可见,农村地区环境监察的艰难。

另外,刑事处罚的乏力未能对农村地区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形成高压态势。自从新《环境保护法》与“两高”司法解释出台以来,许多省对危险废物非法处置的打击力度还十分有限,尤其对农村地区的危险废物非法倾倒、非法转移、无证经营的打击力度尚未形成高压态势。

原标题:危废何以潜入农村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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