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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意见:化粪池为何会成为“定时炸弹”?

2015-12-17 09:12来源:给水排水关键词:化粪池化粪池爆炸北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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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录像资料显示,小佳在经营早点摊过程中将燃烧后的煤渣在井盖上进行处理,煤渣进入化粪池是导致沼气爆炸、井盖破裂致其损害的原因,其应承担责任。

物业表示曾于2012年6月7日和9月26日分别对化粪池进行检查和清掏,且符合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最高级别标准的要求。小佳称被告未对化粪池进行妥善管理的理由不成立。而小佳代理人则认为,该规定从文义上不能与“每半年清掏一次”画等号,应理解为“每半年检查1次,清掏的次数则要根据情况而定”。

法院指出,北京市对于化粪池等富含沼气的空间的井盖标注并未有特殊规定,未要求设立警示标志,故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该种管理义务超出了合理范围。

但法院认为,小佳长期在事发地经营早点摊,存在明显使用明火的行为,物业公司在应知晓化粪池内有较高浓度的沼气,在附近使用明火存在爆炸危险的前提下,未尽提示义务,故也应承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在确定物业公司责任时,法官认为本案系小佳将燃烧后的煤渣放在化粪池井盖上进行处理而引发的爆炸,并非正常使用明火的一般情况,因此物业公司的侵权责任应较轻。

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酌情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小佳9万元,并驳回小佳的其他诉求。

一审宣判后,物业公司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件五:2015年12月13日晚10时许,朝阳区东坝金隅悦和园小区的化粪池发生爆炸,炸飞的井盖和砖头砸伤多辆私家车,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小编总结:

以上案件不是个案,涉及面广,关系到每一个小区的安全问题。但可以肯定的是小区物业应对化粪池加强管理并按时清掏。

小编建议:

建议一:

相关部门需强调把化粪池井盖换成其他醒目颜色,提醒行人,远离化粪池位置,加设围栏。

建议二:

虽然国家规范规定化粪池设计清掏周期为6个月至12个月,但是小区应根据实际情况按季度检查化粪池,并增加清掏次数以保安全。

也请各位专家和读者能够对以上事件给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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