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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固废管理进入法制化轨道

2015-12-23 08:59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肖颖关键词:固废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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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陕西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固体废物污染引发的环境问题不断凸显,有些已很严重,直接影响到人体健康,并损害生态安全。依法防治固体废物污染,已成为陕西省实现绿色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

11月19日,《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将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陕西省出台的首部有关固体废物管理的地方环境法规。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形势严峻,促使《条例》快速出台

据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李敬喜介绍,《条例》能够在短短1年时间内出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形势不容乐观。

李敬喜告诉记者,陕西省工业结构偏重,能源化工、有色金属开采冶炼、石油开采加工、装备制造等行业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数量多,且产生量正呈现逐年加大之势。

据统计,2005年,陕西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989万吨。而到了2014年,这一数字上升至7821.3万吨,主要是尾矿、粉煤灰、煤矸石、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和污泥等。

除此之外,包装废弃物、电子废弃物等非传统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问题,随着居民消费方式的转变也开始逐渐凸显。伴随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治理力度加大所转化而来的粉尘、污泥等固体废物也在不断增加,累积量约达3亿多吨。

因未做到无害化处置的固体废物露天堆放,风吹雨淋,导致大气、土壤、水体污染等严重事故也开始频发。据统计,从2005年~2013年8月,陕西省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151起,其中仅化学品污染事件就135起,明显呈上升趋势。

“此外,全国大多数省份都出台了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法规,而陕西省在这一领域内还是空白。地方法律制度的缺失,造成职责不明确、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的状况屡屡发生。” 李敬喜说,相比空气、水污染受到的重视程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则显得尴尬许多。

不仅如此,地方各级政府对危险废物污染和危害的认识普遍不足,还没有把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列为环保工作的重点内容,机构、人员、投入等方面严重不足。固体废物污染的监测、鉴别、评估、修复等基础技术、基础工作还是空白,直接影响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

“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进一步纳入陕西法制化建设的轨道,是十分必要和非常迫切的。”李敬喜说。

明确各部门职责,从源头防治污染

《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共9章69条。陕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李豫

海表示,《条例》亮点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明确了各部门责任,解决了固废污染“有人管”的问题。

据介绍,除了规定各级环保部门的职责,《条例》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同时明确了发展和改革、工信、商务、卫生、国土、住建、农业等部门的责任,要求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编制全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原标题:陕西固废管理进入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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