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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6-01-20 08:3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十条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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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江苏省人民政府获悉,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江苏水十条)的通知,内容如下: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大我省水污染防治力度,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视察江苏时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坚持水陆统筹、城乡统筹,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综合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污,建立健全“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全力打造江苏治水升级版,切实改善全省水生态环境,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地下水采用得到严格管理,地下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到203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0.2%,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8%,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到2030年,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围绕水质改善目标,结合转型升级要求,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鼓励企业主动提高标准,淘汰相对落后的低端低效产能。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除减排治污、生态保护类新建、扩建项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等参与,市、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市、县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重点开展小型化工、塑料、印染、造纸、电镀等“十小”行业取缔整治工作,制定取缔项目清单。2016年年底前全面取缔到位。(省环保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延伸阅读:

《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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