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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按照系统治理、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统筹建设原则,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实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综合提升、径流污染有效削减、雨水资源高效利用,构建健康的城市水生态系统。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既有建成区要结合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易淹易涝片区整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逐步实施。组织开展海绵城市省级试点示范工作,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区、海绵型公园和绿地、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小城镇、村庄等示范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等参与)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十一)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优化养殖业布局。按照“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的要求,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合理确定养殖区域、总量、畜种和规模,以充足的消纳土地将处理后的畜禽废弃物就近还田利用。强化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划定禁养限养区,报上一级相关部门备案,并对社会公开。全面开展养殖业调查,摸清家底,明确规模化养殖场清单,列出禁养区需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清单,2016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省农委、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参与)
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非禁养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设施。探索建立分散养殖粪污收集、贮存、处理与利用体系,提升工厂化堆肥处理规模,推广高效液态有机肥生产技术,鼓励开展屠宰废水等农产品加工业废水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利用。新建养殖场应采取生物、工程、农业等措施利用畜禽粪污,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分别达到60%、90%。(省农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等参与)
(十二)加强生态渔业建设。
调整渔业产业结构。深入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对禁养区和限养区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在宜养殖区科学确定养殖地点、品种和模式,大力推广生态渔业、增殖渔业、循环渔业等。发展海洋牧场,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拓展离岸养殖、浅海养殖和深水网箱养殖。有序推进重点湖泊退圩还湖、退圩还湿工程,到2020年,全省主要湖泊网围养殖面积控制在75万亩以内,其中太湖网围养殖面积控制在4.5万亩以内。(省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省太湖办、水利厅、林业局等参与)
强化水产养殖业污染管控。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逐步减少冰鲜杂鱼饲料使用。鼓励采用生态养殖技术和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技术,推广低毒、低残留药物的使用,严格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专项整治。2016年年底前,各县(市、区)制定本地区百亩连片标准化池塘改造方案,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尾水净化区,推广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技术,有效控制水产养殖业污染。(省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省太湖办、环保厅等参与)
加强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养护。严格控制捕捞船网及马力总量,逐步减少渔民、渔船数量,降低捕捞强度,严厉打击“绝户网”。严格执行长江禁渔期、湖泊休渔和海洋伏休制度,健全禁渔期渔民生活保障制度。深入实施人工增殖放流和海洋人工鱼礁投放工程,加大湖泊水生生物抑藻放流力度。到2020年,全省主要湖泊禁渔期平均达到4个月以上,人工鱼礁面积达300平方千米,放流海洋经济苗种10亿尾(只、颗),渔业资源衰退的趋势有所缓解。(省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省水利厅、太湖办等参与)
(十三)控制种植业污染。
调整种植业结构。在丘陵等缺水不适宜农业种植的区域实施退耕还林、退地减水。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地表水过度开发、地下水超采问题较严重、农业用水比重较大的地区,要适当调减用水量较大的水稻、小麦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或经济林。推广农艺节水保墒技术,实施保护性耕作。加强种植技术培训,鼓励依据气象条件选择合理时机施肥。在制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总体规划时,应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要求,并在实施建设中加以落实。(省农委、农业资源开发局牵头,省农机局、国土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局等参与)
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2016年年底前,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案。全面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建立连片绿色农业污染控制区,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规模化发展,从源头控制种植业污染。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推进化肥使用减量化。加大有机肥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使用农家肥、商品有机肥,逐步增加农田有机肥使用量。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施农药减量工程,推广精准施药及减量控害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加快制定地方农膜使用标准,制定农膜使用和回收的优惠政策,推广使用高标准农膜,开展残留农膜回收试点。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渠、塘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19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氮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省农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水利厅、质监局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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