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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6-01-27 08:4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十条水环境质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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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着力推进市政设施污染控制

全面启动城市地表径流和市政排水设施污染控制。开展中心城初期雨水治理,深化苏州河段深层排水调蓄系统工程的前期研究并加快建设。实施市政泵站污水截流设施建设与改造,重点完成中心城区21座雨水泵站的旱流截污改造;制定并完善泵站优化调度运行制度,控制泵站放江污染。新建或完善中心城排水系统,全面消除中心城建成区排水系统空白区,新建泵站同步设置旱流截污设施。

开展全市建成区排水管道大排查,实施市政管道雨污混接改造,因地制宜开展老旧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到2020年,基本解决市政管道雨污混接问题。(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环保局、市绿化市容局、城投集团、相关区县政府)

(十二)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按照本市贯彻落实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各级城乡规划中,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中充分体现海绵城市理念。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推行绿色基础设施和低影响开发技术,加大雨水回收利用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从源头削减径流总量并减少城市面源污染影响。到2020年,基本形成低影响开发雨水技术与设施体系。

强化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统筹各类用地开发和道路、园林、水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与小区、绿地系统、道路与广场、排水系统新建和改建工程应达到规划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指标,试点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0%,新建和改建地区年径流污染控制率分别不低于80%和75%。完成浦东临港新城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并在松江新城、闸北苏河湾、徐汇滨江、金山廊下等地区进行示范,各区县建设不少于一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绿化市容局、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四、推进农业和农村污染整治

(十三)综合防治养殖业污染

开展不规范畜禽养殖户清理整治,力争到2016年3月底,关闭全市不规范畜禽养殖户2720家。在2003年划定畜禽禁养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控制畜禽养殖总量,编制实施本市养殖业布局规划,削减养殖总量,优化养殖布局。

到2020年,全市畜禽养殖规模控制在200万头标准猪(出栏)以下,规模化养殖场控制在300家之内并试点实施排污申报制度和许可证管理制度。开展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以粪尿综合利用和治理为重点,实现粪尿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处置;积极推进生态农业、种养结合,继续以生态还田、沼气工程为主要方式,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并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严格监测监管,严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

到2017年,完成30家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工作。继续推进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在深化Ⅰ型、Ⅱ型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的同时,尝试推进“标准化家庭水产养殖场”建设。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合理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光明集团)

(十四)推进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

调整农作物茬口布局,减少夏熟大小麦种植面积,增加绿肥和冬季深耕晒垡面积,逐步形成大小麦、绿肥和冬季深耕晒垡各占三分之一的茬口模式,通过结构调整减少粮食作物化肥、农药用量;从结构和管理两方面入手减少蔬菜作物化肥、农药用量。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环保型农药以及生物农药,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

大力推广使用防虫网、诱虫板、杀虫灯、性诱剂等绿色防控技术,控制病虫害发生基数,减少病虫害防治次数和化学农药数量。建设蔬菜废弃物回收资源化利用示范点,结合蔬菜标准园艺场建设,推进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种养结合生产模式,积极开展稻鸭共作、稻蟹共作、稻虾共作等生态种植模式的应用示范,注重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稳步发展种养结合家庭农场。

建立农业主要污染物流失监测基地,在青浦、奉贤、浦东等区县开展化肥农药流失定位监测的基础上,以常规农业生产方式为对照,在主要农业生产区域设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方式效果评估监测点。对不同作物茬口、不同种植农艺开展化肥农药流失定位监测,全面监测评估农业生产中氮、磷流失的情况。到2019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到2020年,全市二麦种植面积控制在60万亩以下,并力争全面调整,全面建立农田休耕提质机制;化肥农药施用量在2015年基础上削减20%左右,化肥亩均施用量控制在24公斤,农药亩均使用量控制在1公斤以下。(责任单位:市农委、相关区县政府、光明集团、上实集团)

延伸阅读:

《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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