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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程:“十三五”环保产业将成为新兴产业中的领军力量

2016-02-03 08:33来源:新华网作者:张世祥关键词:脱硫脱硝科达洁能边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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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对于雾霾治理的源头控制方面,近年来着力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作为重要抓手之一来推进,但这些政策目前仍缺乏清晰的框架体系,以及后续的落地实施细则。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将“推进煤炭清洁利用”作为重点任务之一。2014年《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要求加快发展煤炭清洁开发利用技术,不断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水平,至此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成为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部分。2015年《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主要针对焦化、煤化工、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四个领域用煤进行规范,重点提升的装备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推动煤炭清洁化利用。但目前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政策多具有引导性,强制力不足,再加上地方政府积极性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认识和舆论引导不到位,部分地方政府在对本地工业燃煤设备及能源供应结构家底不清的前提下一味出台限煤政策,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重视不够,甚至不予批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政策落实滞后。

再次,雾霾治理的综合协同性从另一个维度来考量,应体现在各行业领域的政策同步性上。但一些行业规模不大但污染重的行业领域,无论从标准制定,还是约束和激励的政策机制,相对于火电、汽车等行业,均存在明显的政策“短板”。例如在工业锅炉窑炉、焦化等工业领域,工业锅炉领域便明确了落后产能淘汰的单体规模目标及时限要求,但在涉及面更广的工业窑炉/炉窑领域,落后产能淘汰相关政策仍处于缺位状态。而事实上,仅从目前我国PM2.5最高区域均为重化工产业特征显著的城市这一表征现象看,由于工业窑炉/炉窑的淘汰和激励政策的缺失,这些区域特征产业所带来的短板效应极为明显。

雾霾产生的最大根源在于大量的工业粗放式燃煤,这就需要在完善末端治理约束+激励机制的同时,大力推进非电重污染行业源头煤炭消费控制及燃煤替代,这也恰恰可在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与雾霾治理两大国家战略之间找到结合点。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去产能”、“去库存”等已成为各行业供给侧改革重点任务的主基调下,一些非电“两高”行业也需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而不清洁用煤、不达标排放可作为产能淘汰的新“指标”引入其中。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近日召开的环保工作会议上也指出,中央提出供给侧结构改革,也和环保工作相关。对环保工作来说,可以结合的点在于,“环保不达标的产能可以先去掉”。

最后,在一系列雾霾治理的重点行业领域,还存在正向激励政策缺位,企业治污普遍缺乏动力的现象。我国火电行业大气污染治理举措较多,除标准约束等负向激励机制外,环保补贴电价等正向激励机制也是电厂加大环保投入的关键举措。但在非电力领域,主要依赖于企业不达标的负向激励(即惩罚),缺少类似于脱硫电价的极具可操作性的正向激励机制。且由于冶金、建材等非电产业普遍为地方GDP、就业和信贷大户,地方政府在环境执法时只能游走于经济发展与污染治理之间的平衡地带,导致负向激励措施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综上所述,以大气污染治理行业为代表,一系列问题的存在,导致了众多先进污染治理技术无法大力推广,相关环保新兴产业成长发展陷入困境。从近两年大气污染治理细分板块各公司业绩对比来看,电厂除尘脱硫脱硝公司成长迅速,但非电行业环保公司则冷暖不一,拥有先进治理技术及治理模式的公司由于受困于政策落实不到位,治理市场启动缓慢,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

面对已然开局的“十三五”,边程表示,当前,我国宏观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十三五”期间,随着结构调整的深入突进,一些传统行业历经蜕变而进入行的升级换代阶段,与此同时,一些新兴产业也将告别初始成长期,进入到提速发展阶段,成为未来中国经济的支持性力量。环保产业无疑将发展成为新兴产业中的领军力量。

具体到科达洁能所在的大气污染治理细分产业领域,随着国家环保行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污染治理政策的完善到位,以及大气污染治理技术的不断提升,环保作为经济性概念,而非长期以来“只有成本,不见产出”的片面观念,将在“十三五”期间迎来产业发展的新阶段。

当前,雾霾治理仍是举国关注的民生大事,各界均期待,“十三五”期间神州大地将迎来更多的蓝天白云,这也考验着政策部门的智慧和勇气,也继续激励着以雾霾治理为使命的环保企业的雄心斗志。环保作为政策主导型的行业,“十三五”期间也期待享受更多的政策红利,使得政策方与企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产业发展,对此,边程建议:

第一,加快非电行业的治霾步伐,弥补约束和激励双重政策机制的“短板”。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可对标《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制(修)订非电领域主要行业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统一各燃煤行业的排放标准指标限制,避免厚此薄彼。同时,对于非电行业实施清洁煤技术和上马除尘脱硫脱硝末端治理设施,由于非电行业无法以电价为杠杆制定激励政策,须创新非电行业的正向激励方式。例如推广河北、浙江等针对省内钢铁企业采取“按环保工程基建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的方式,并按照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给予不同的激励额度。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推行环保正向激励机制,遏制重化工行业内部因“不同区域环保成本不均”而产生的环保逆淘汰趋势。同时,应借鉴火电行业持续补贴运行费用,非电行业环保激励措施应重点保障环保设施的达标运行。

第二 ,比照国际上先进国家的经验,尽快搭建雾霾源头控制的政策体系。对于未来一段时期,我国能源消费总体格局仍将以煤为主的客观趋势,从控煤、清洁用煤等方面扼住“燃煤排放”这一雾霾最大“元凶”的喉咙。具体来讲,在控煤方面,对接供给侧改革,以淘汰重污染行业的燃煤强度大、环保不达标的产能为主要抓手。根据上述问题叙述,目前以控煤为目标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的主要政策空白地带是工业窑炉领域,因此,出台这一领域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已成为当务之急;

第三,在雾霾源头控制,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方面,着眼于源头控制,在当前已出台的“大气十条”及《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等政策纲领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落实此类政策的实施细则。一是建议国家出台非电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规划,设立中央财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资金,建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示范机制,解决技术研发及应用资金缺乏问题,推广应用先进的煤炭清洁利用技术。二是建议借鉴火电行业持续补贴运行费用,对使用清洁煤气的企业按用气量给予补贴,对供应清洁煤气的企业免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支持企业采用先进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淘汰落后的煤炭利用方式,对实施相应技术改造的企业按照初始投资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三是结合当前在水和固废领域广泛推广的第三方治理政策精神,在大气治理领域鼓励推广第三方能源服务模式(此模式是指用能单位以签订合同协议的方式,通过付费购买能源服务公司提供的清洁能源服务,包括集中供气、供热、供电等),并创设相应的政策扶持机制,从源头上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

原标题:边程:“十三五”环保产业将成为新兴产业中的领军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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