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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6-02-03 08:5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重污染大气污染防治海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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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省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海南省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

琼府办〔2016〕2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海南省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大气重污染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大气重污染,最大限度降低大气重污染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2号)、《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函》(环办函〔2014〕1461号)、《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重污染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切实预防大气重污染的发生,最大程度地降低大气重污染造成的危害。

属地管理,区域统筹。全省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省大气应急办统一指挥全省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对全省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科学预警并及时有效应对大气重污染,建立健全大气重污染的监测、预警、响应体系。

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明确省、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厘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奖惩并举,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监测、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各环节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

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建立省大气重污染应急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省行政区域内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省生态环保厅厅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主要工作是组织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督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对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组建大气重污染监测预警组、健康防护组、工业污染应对组、机动车污染应对组、扬尘污染应对组、生活污染应对组和气象干预组,指导各成员单位、各市县政府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

省有关部门为省大气重污染应急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听从联席会议召集人的统一调度指挥。

成员: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海南业务办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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