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土壤修复市场正文

“土十条”将出 “新药”能否根治顽疾?

2016-03-02 09:12来源:中国矿业报作者:刘晓慧关键词:土十条土壤修复环保产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据相关专家总结,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可大致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2~2007年)我国开始逐步涉及土壤环境保护,发布了《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并修订了《土地管理法》;第二阶段(2008~2012年)我国逐步重视土壤污染问题,发布了《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第三阶段(2013年至今)我国加快土壤污染修复立法,相继发布了《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国土壤环境保护政策》、《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及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等。这些也被业界认为是推进土壤修复最为关键的基础性工作。

但综合来看,我国在土壤修复领域还存在一定缺陷,立法技术方面我国法律侧重点不明确;法律内容方面我国目前多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责任主体,土壤修复责任主体确定仍存在一定纠纷,盈利模式尚待进一步完善。

污染源控制比土壤修复更紧迫

以目前国内的土壤污染情况来看,土壤污染防治所需要的资金量,至少需要上万亿元甚至几十万亿元。但因投资见效缓慢切市场不够明朗,很多民间资本对于土壤污染修复市场的兴趣还不太大。而同样的修复工程在国外,除了民间资本在大力推进外,每年的土壤污染修复投入中,政府资本也会超过半数份额。因此,国家在推进土壤修复工程的过程中,如财政长期无法承担这部分资金缺口,市场的发展速度将会大打折扣。

而按照规划,用5年的时间,遏制全国土壤恶化——包括受到中、重度污染的5000万亩耕地,难度可想而知。事实上,即便是2011年发布的《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也未能将我国的土壤修复成果推向一个显著的高度。

那么,拿什么来拯救土壤?

有专家表示,就目前状况客观来说,土壤污染问题并不能单从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来判断,从地质背景、土壤重金属的时空变化、污染源以及土壤自身性质的劣化等来看,土壤污染还有着其他的途径。我国土壤污染是30多年来经济快速发展的后果,污染源控制是比土壤修复本身更为紧迫的事情。虽然《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对中国土壤的污染状况给出了一定的数字印象,但从普查精度、标准可用性等来看,这个结果依然是模糊的。

而要控制和改善土壤污染,当务之急在于污染源控制。

在日前召开的2016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也表示,土壤污染防治不是一个全面化的大治理,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是这么做的。当前最应该强调的还是风险管控,通过改变土壤的使用方式,避免污染扩散,同时做好监控,这才是最根本、最有效的办法。而未来,在涉及“土十条”的资金方面,也将与“大气十条”、“水十条”有很大的不同,关键是要建立终身追究制度。

据悉,环保部依据前期研究,将争取利用6~7年时间,使土壤污染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在第一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会诊土壤污染现状,尽快摸清土壤污染家底。

也有专家对土壤治理做了专门测算,目前用于治理污染土壤花费了巨大财力,保护和修复已经受到污染的土壤,财力分布是1∶100的关系。通俗地说,就是如果今天不花1块钱来保护,将来的修复就需要花100块钱。而当前,从我国土壤环境整体状况来看,约80%以上的土壤目前还是清洁土壤。因此,如何保护好清洁土壤,才是当前解决问题的最基本需求。

原标题:“土十条”将出 “新药”能否根治顽疾?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土十条查看更多>土壤修复查看更多>环保产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