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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垃圾分类经验与启示

2016-03-09 14:17来源: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关键词:垃圾分类废弃物清理台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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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城市垃圾管理历程

1、1979~1989年,立法及起步阶段

台湾经济发展大致始于1960年代,且以轻工业为主。从1975年左右开始,台湾积极发展重工业,大大促进了台湾经济发展。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加剧了台湾垃圾问题的产生。居民垃圾和工业垃圾到处堆放,形成一座座“垃圾山”,随之产生的环境污染逐步影响到台湾人民的生活。1979年4月,台湾行政院通过《台湾地区环境保护方案》,筹划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行政组织体系。1985年台湾行政院卫生署颁布了《一般废弃物卫生掩埋场设置规范》,开始加强卫生填埋场的建设。

1987年,台湾行政院卫生署环境保护局升格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其下设综合计划、空气质量保护及噪音管制、水质保护、废弃物管理、环境卫生及毒物管理、管制考核及纠纷处理、环境监测及信息等七业务处。在此基础上,台湾加强了垃圾管理,市县级环境保护机构相继组建。同期,台湾政府逐步明确了垃圾管理政策,即台湾垃圾处理向“以焚烧为主”的方向发展。1988年,台湾政府首次颁布了《废弃物清理法》(此法后来历经多次修订)。

这段时期,台湾的废弃物管理政策主要强调从末端治理,废弃物的管理策略中没有考虑源头减量及资源回收,每年的垃圾产量保持在4.7%的增长率下增长。

2、1990~2006年,焚烧及资源回收发展阶段

1987年台湾开始筹建第一座现代化垃圾焚烧厂——台北内湖垃圾焚烧厂,该厂于1992年建成投入运行。1991年,台湾环保署在确定垃圾处理方案时,意识到台湾垃圾中可燃物含量超过80%,因此确立了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垃圾处理原则,并规划由政府兴建21座焚烧厂,拟以焚烧方式作为垃圾最终处理手段,处理量可达23400t/d。1992年~2006年的约15年时间里,台湾先后建立了27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总规模达到25550t/d。基本完成了台湾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建设。不仅生活垃圾(MSW)主要依靠焚烧方法处理,工业废弃物(IW)也主要依靠焚烧为主的处理方式(台湾政府规划从2000年至2010年花约十年时间使台湾的工业废弃物都能采用焚烧方法处理)。但焚烧厂产生的剧毒物质二恶因逐渐被人们所关注后,台湾又提出了停建垃圾焚烧厂、检讨资源回收与废弃物政策规划等诉求,废弃物资源回收逐渐作为政府废弃物处理的中心工作。

90年代后,台湾环保署(TEPA)开始实行废弃物的生产者责任制,要求制造商及销售企业负责可回收废弃物的回收工作,例如PET塑料瓶、金属瓶罐、玻璃容器、塑料包装材料、废旧铅蓄电池等等,同时台湾政府将废弃物的收集与减量资源回收系统结合在一起。从1998年起,台湾开始参考国外垃圾处理的思维,配合资源可持续发展及“零废弃”趋势,实行“源头减量、资源回收”为垃圾清理的主要方向,提倡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源头减量、资源回收、再使用及再生利用等方式,将资源有效循环利用,以逐步达成垃圾全回收、零废弃的目标。2005年从10个示范县市开始实施“垃圾全分类、零废弃行动计划”,藉由资源分类回收,以期达到家庭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

3、2007年以后,废弃物全面管理阶段

2007年3月27日,台湾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发布了《迈向永续台湾环保行动计划》,其中包含:一般废弃物源头管理及全分类零废弃计划;事业废弃物管理及零废弃行动计划;废家具、废家电及厨余回收再利用计划;提升资源回收效率及制度改进计划等。这标志着台湾的垃圾处理开始了全面管理阶段。

此外,从台湾的环保经费投入可以看出,台湾在废弃物管理方面尤为重视。2006年,台湾环保行政机关环保总经费495.90亿元,其中废弃物管理经费318.13亿元,占总经费的64.15%。

台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台湾从1992年开始推行资源回收政策,即垃圾分类收集。1996年台北市率先实施了“垃圾不落地”政策,并逐步向全台湾省推广。所谓“垃圾不落地”,指的是台湾省街头不设置垃圾桶,垃圾车定时定点回收,市民需将垃圾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标准分类,按时将垃圾拿到垃圾车旁边接受检查收集垃圾的方式。

台湾垃圾分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家庭生活垃圾三分类:分为一般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厨余垃圾。

收垃圾包括塑料瓶子,各种玻璃罐子,纸质饮料盒子、铝铁和泡沫塑料,厨余垃圾包括生垃圾、熟垃圾。以台北为例,台北实施“垃圾不落地”及“资源回收计划”,小区内不设垃圾桶、垃圾箱、密闭式清洁站等生活垃圾暂存和中转设施,居民必须在家里对垃圾进行粗分类,不分类则拒收或处罚。

2、收运时间和方式:每天分别在晚上5:15和7:00将垃圾直接交给垃圾车收运。一到时间点,附近的居民拎着专用垃圾袋,走到停车收运点,三辆垃圾车伴着音乐声,接踵而至,厨余垃圾车分为熟厨余垃圾车和生厨余垃圾车,还有一般垃圾运输车。投放和收集过程仅仅花了3分钟时间。

3、垃圾分类处置:可回收资源、厨余垃圾都送到环卫队,分门别类堆放,比如电池类、旧家电、塑料瓶类等等。而一般垃圾则被直接送到焚烧厂。除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直接收运处理外,有物业的小区通常采取由物业公司或其签约委托的专业公司负责收集居民的分类垃圾,再将一般垃圾交给焚烧厂处理,而可回收部分产生的盈利用于日常开支。

4、旧衣捐赠:台湾城市和乡村的街头都有很多“旧衣捐赠箱”,大多是由“慈济”这样的宗教团体或一些社会福利机构放置的。家中旧衣服都可以洗净后放到里面,这些团体会定期来收,之后把它们捐助给需要帮助的人群或地区。

垃圾分类政策实施后,台北市从1997年到2010年居民垃圾减量67%,垃圾填埋量减少97.5%。新北市垃圾日排放量从2004年到2010年减量63.6%。二是推动了资源回收。2009年全台通过垃圾分类带来至少95.6亿元新台币的回收再生产值,并创造了2万个就业机会。台北市2010年资源回收率已达47.5%,新北市资源回收率达46.07%,资源回收物年收益达3亿元新台币。三是增强了环保意识。台湾民调显示,民众对垃圾分类政策的满意度达到了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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