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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日前,东莞市政府正式印发《东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这一被喻为莞版“水十条”的方案,从统筹推进东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提升水环境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提出十条举措,包括加快水价改革、实施跨界水环境补偿等多项内容。
2030年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莞版“水十条”提出,到2020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基本得到保障;全市省控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50%以上;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基本消除劣V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到203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进一步提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高标准稳定达标,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得到保障。
为此,将清理取缔“十小”企业,专项整治六大重点污染行业。2016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到2017年,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石马河流域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2.07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别下降27%以上。
为此,将加快水价改革。2016年6月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20年底前,根据我市企业定额用水和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建立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高耗水行业实行差别水价。2016年底前,根据国家、省对水资源费征收等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相应修订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合理提高征收标准。
同时,建立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跨界水环境补偿。在现行激励型财政机制基础上,按照“超标项目越多、超标程度越高,赔偿额度越大”的原则,以石马河、茅洲河流域为重点,于2016年底前建立跨界水环境质量考核激励制度。2017年底前,在石马河流域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为确保方案的落实,市政府将结合河长制实施要求,与各镇街(园区)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每年分流域、分区域、分海域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市级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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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7月14日,阳泉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阳泉市2023年水环境、空气质量再提升暨退“后十”和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行动计划》分为4个领域,其中水环境领域提出,2023年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达到80%及以上,力争达到100%,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
12月1日,山西印发《山西省水环境质量再提升2022-2023年行动计划》《山西省空气质量再提升2022-2023年行动计划》《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22-2023年行动计划》《山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2022-2023年行动计划》等4个文件。详情如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省2022-2023年水环境、空气质量再提升和土
7月30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云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实施完成情况及2020年度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情况。
5年来,云南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持续改善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全力打好涉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水约束性指标圆满完成,碧水保卫战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日前,温州市印发《温州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2020—2022年全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定下总目标:三年内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比近三年均值提升3个百分点以上。此次《行动计划》主攻方向是“减氮减磷、生态扩容”,主要战场是沿岸和湾区,主要任务为“入海
温州市印发《温州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2020—2022年全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定下总目标:三年内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比近三年均值提升3个百分点以上。1月2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此次《行动计划》主攻方向是“减氮减磷、生态扩容”,主要战场是
浙江省近日印发了《浙江省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根据计划,到2022年,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并保持稳定向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3年均值比近3年(2017—2019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十四五”期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均值比“十三五”期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全省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发布《浙江省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0年实施方案》,并发布经省政府同意印发该方案的函。方案要求,按照“五水共治只能加强,不能放松”的要求,持续深化碧水行动和“水十条”,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任务要求,深入实施河(湖)长、湾(滩)长制,确
自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生态环境部会同各地区、各部门,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水污染问题,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持续改善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征求《浙江省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提到通过开展“入海河流氮磷减排、排海污染源规范整治、沿岸生态修复扩容”三大行动,改善河口、湾区等重要自然空间水质生态,还提到“到2022年,全省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保持在96%以上”、
10月10日,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良带队开展佛山市水污染防治和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调研暨开展城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情况调研。调研组听取了佛山市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关于我市开展水污染防治和实施《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
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温州市人民政府获悉,《温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温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温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已经发布一年,总体要求七大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超70%、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敏感区域污水处理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20%以上等下面为大家分享各地方已经发布的地方版水十条。《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详情请点击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
河北省政府2月20日正式印发实施《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河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实施一岗双责,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予以终身追究。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
浙江省长李强日前主持召开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会上,浙江省环保厅厅长方敏作了《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编制的过程及主要内容的工作汇报。计划明确,要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五水共治为载体,以河长制为抓手,按照节水优先
2015年4月,国务院公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2016年前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纷纷出台适合各自地区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媒体报道,环保部正在编制水十条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预计今年出台,地方若治理不力将面临强力问责。据悉,国务院对外通报了全国各省关于水污染防治工
2015年4月,我国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近日,媒体报道,环保部正在编制水十条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预计这份文件将在今年出台。据悉,环保部将与各省市签订水务防治目标责任书,地方如果治理不力,将面临国家强力问责。地方将签污水防治军令状,表现出国家铁腕治污的决心
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正式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被称为水十条。之后几个月里,各地也纷纷下达地方版的水十条。各地水十条的内容都有哪些?又有何亮点?翻开治水新篇章2015各大地方版水十条都有哪些?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正式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又被称为水十条
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水十条》是新一届政府继2013年9月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后出台的第二个环保行动计划,由国务院于今年4月发布,实施已有半年。水十条的落实一直备受关注,地方落实水十条进展则更为引人关注。那么,目前各地的水十条落实进展如何呢?深入贯彻全面落实各地紧急谋划地方水十条国务院印发的《
4月16日,国务院发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可以说,水十条的出台是我国整体环境治理的一件大事,是生态文明建设与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指导下,水十条的有效实施有其有利的氛围。相比于大气十条,水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排污权交易,在讲话中多次强调排污权市场化交易的积极作用。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我国环境资源领域一项重大的、基础性的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现状分析2007年以来,财政部、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积极开展排污权有
5月26日,新华网与中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2016中国水务高峰论坛在北京五洲皇冠国际酒店成功举办。论坛以政企合力治水共赢十三五为主题,来自政府、企业、高等院校以及科研机构等方面的代表齐聚一堂,共同为我国水务行业发展建言献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在论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全省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提出在兰州市和平凉市工业园区等试点地区,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对完不成减排任务的地区和企业,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实施一票否决,暂停该地区和相关企业新增污染物建设项目的审批。《计划》
1、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不断深化。国家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的初次核定,以后原则上每5年核定一次;排污权有偿取得,试点地区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排污单位在
5月7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昨日公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做进一步介绍。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孙志在会上表示,财政部将通过资金政策、税收政策以及推进制度建设等方面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孙志表示,财政部将主要从两方面着手。首先,将进一步突出财政资金支持重点,加大对
甘肃省环保厅为积极推进全省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日前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甘肃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试点工作安排,甘肃省将在兰州市和平凉市工业园区率先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和信息管理、
甘肃日前发布《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前期工作及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鼓励有条件的市、州率先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到2017年,在试点地区基本形成管理规范、交易顺畅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体系。甘肃今后将加快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科学核定现有排污者的初始排污权,为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试点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该省将通过开展前期工作和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体系,为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奠定基础。《意见》要求,制定和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政策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建立有效的排污权交易、排污权储
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自2008年该省开始在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截至目前,三试点市共进行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776笔,收取排污权有偿使用费2021万元。据悉,根据国家对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该省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2015年底前,完成排污单位排污权的初次核定;建立协调机制,起草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构建平台和管理系统。2016年,启动全省试点工作,到2017年,在全省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体系。
江西省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工作。《通知》要求,到2015年底前,江西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等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建立排污权交易平台,完成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的初次核定。从2016年起,试点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到2017年,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基本建立,试点工作基本完成。《通知》确定了江西试点污染物和试点范围,初步确定为“十二五”期间国家要求进行总量控制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将根据试点进展情况,适
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介绍,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委,选择了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上报国务院形成《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其中,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的具体措施包括,积极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规范排污权交易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染减排和排污权交易。加快调整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加快在国内试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探索森林碳汇交易,发展碳排放权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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