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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对《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方案(2016-2018年)》的意见

2016-04-01 13:2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燃煤消费燃煤锅炉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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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产业结构,清洁利用燃煤

5.淘汰落后产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和设备;2016年底前哈尔滨顶益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停用现役14台燃煤锅炉,2017年底前完成企业搬迁。(市工信委牵头,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6.优质煤统一配送。2017年底前,完成哈药集团、物业供热集团、哈投集团等优质煤统一配送;建设铁燃煤炭市场,2016年完成一期建设,2018年完成二期建设,年周转煤炭1500万吨,应急储备100万吨。(市工信委牵头,国资委配合)

(三)建立协管机制,全过程监督燃煤质量

7.严格燃煤质量管控。严格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燃煤质量管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监督燃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和燃用企业严格执行燃煤质量标准,坚决杜绝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燃煤进入我市市场。(市工信委牵头,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禁燃区内禁止销售和燃用原(散)煤。(市市场监管局、环保局牵头,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8.采集和监测用能数据信息。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水、煤、气(汽)、电、油、热等主要能源消耗数据的在线采集和实时监测,及时提供重点耗能企业的用能数据信息。(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9.使用低质煤锅炉改造。2016年供暖季,燃用低质煤的供热企业和其他燃煤主体改烧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77台(共18411蒸吨)燃用低质煤的工业和电站锅炉改造为燃用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锅炉,其中,2016年供暖季前完成25台锅炉改造,2017年供暖季前完成52台锅炉改造。到2017年底,减少低质煤炭1800万吨,增加替代优质煤1320万吨。(市工信委牵头,市场监管局、住房局、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四)优化热源建设,淘汰燃煤锅炉

2017年年底,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全部淘汰禁燃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10.加快热源建设和淘汰燃煤取暖锅炉。2016年,启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热源项目,完成哈尔滨热电厂扩建、群力大唐调峰热源新建工程、达尔凯热电厂扩建3个热源项目;2017年底前,新增集中供热能力3900万平方米。(市住房局牵头,发改委、城建委、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2017年底前,淘汰建成区内607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取暖锅炉,其中2016年淘汰202台。拆除具备供热并网条件的20蒸吨/小时燃煤取暖锅炉。(市住房局牵头,环保局、城建委,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11.淘汰园区燃煤锅炉。新建工业园区完成集中供热和供汽工程规划建设,2017年年底拆除园区内分散取暖锅炉和生产锅炉;2016年续建经开区A区热源厂(2台75蒸吨燃煤锅炉)。(市工信委牵头,发改委、住房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12.淘汰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和各县(市)燃煤锅炉。2016年底前,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和各县(市)建成区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50%;2017年底前全部淘汰。(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和各县(市)政府)

(五)严格燃煤锅炉准入,严控污染物排放

13.严格燃煤锅炉环境准入。禁燃区内禁止新、改、扩建低于35蒸吨/小时或29兆瓦的燃煤锅炉;禁燃区外禁止新、改、扩建低于10蒸吨/小时或7兆瓦的燃煤锅炉。(市发改委、住房局、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

14.实施燃煤锅炉烟气自动监控。2016年底前,完成全市380台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自动监控系统或分布式控制系统(DCS),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2017年底前,完成建成区内保留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和建成区外2187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安装烟气自动监控系统或分布式控制系统(DCS),与市环保部门联网,保证稳定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15.实施机组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公司等8台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2018年底前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其中,2017年完成4台,2018年完成4台。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和50毫克/立方米。(市工信委、环保局牵头,住房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16.实现水泥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水泥工业企业采用高效除尘技术,控制生产、贮存、装卸、运输等各环节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和400毫克/立方米。(市环保局牵头,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2016年底前,哈尔滨金山实业有限公司、太行兴隆水泥有限公司实施水泥窑除尘、低氮燃烧和脱硝改造,污染物达标排放。(阿城区政府、巴彦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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