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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布新修订的《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6-05-25 09:0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保护法污染物排放安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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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由省环保厅牵头,省民政厅、省政府应急办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汇总上报事件信息,贯彻省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省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做好应对处置工作,承办指挥部文电、会务及简报编辑、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污染处置组。由省环保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安全监管局、省军区司令部、武警安徽省总队、省公安消防总队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污染处置;明确现场处置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疏散受威胁人员。

三、应急监测组。由省环保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四、医疗救治组。由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环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对污染处置提供应急医护保障;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五、应急保障组。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

六、转移安置组。由省民政厅牵头,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临时安置及组织调集重要生活必需品,做好物资发放及监管。

七、新闻宣传组。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网宣办、省政府新闻办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注。

八、社会维稳组。由省公安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政府新闻办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受影响地区等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管理、矛盾纠纷化解、商品的市场监管等工作。

九、调查评估组。由省环保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安全监管局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及污染损害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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