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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

2016-06-28 16:1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监管环境问题深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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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度安排

(一)计划部署阶段(2016 年 7 月底前)。

市人居环境委及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明确各级网格的责任人、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确定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并向社会公开。

(二)系统建设阶段(2016 年 10 月底前)。

1.各区依托现有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辖区网格化环境管理平台,实现对环境监管事项的采集、分派、处置、反馈和督办的数字化管理;统筹安排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2.市人居环境委及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负责制定环境监管事件分级分类指引;向各区提供数字化环保基础数据,开发相对应的数据共享接口;指导网格化环境管理平台建设,确保各区在建设过程中新增的环境监管事件与现有环境监管工作平台无缝对接。

3.各街道负责对辖区内环境巡查和协管的工作量进行测算,组织开展购买服务的预算申报。

(三)试行阶段(2016 年 12 月底前)。

1.各区建立污染源监管信息库,明确网格边界、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确定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

2.各区或街道组织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外包服务采购,落实网格管理员队伍及其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

3.市人居环境委将各级网格责任单位、监管人员信息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开。

(四)实施阶段(2017 年 1 月起)。

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正式实施,各区严格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履行环保监管职责。各区、各街道— 8 —应于每年 1 月底前向上级报告上一年度网格化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并向社会公开本年度各网格范围、责任人等相关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街道要高度重视,统筹解决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等配套政策措施。

(二)落实经费投入。市、区财政等相关部门每年应及时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所需的外包服务、专项任务、人员培训、系统设备升级维护等项目的经费投入,保障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三)健全工作制度。各区要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制定网格管理员管理细则、环境监管业务培训办法,落实网格环境监管信息报告、信息公开、督查督办制度,及时有效解决网格监管重点、难点问题。

(四)严格监督考核。按照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属地监管责任要求,逐级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生态文明考核体系。

原标题:深圳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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