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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附重点工程)

2016-07-14 10:4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环保生态保护甘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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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设和改善城市生态系统

(一)基本措施:在全省城市开展绿色住宅区、绿色商业(街、圈)区、绿色工业园(厂)区、绿色公共社区建设,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系统,扩大公共绿地面积,建设园林化城市。加强园林绿化树种培育改良和苗木基地建设。大力开展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将森林、湿地等作为城镇化建设中重要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绿色校园和森林公园,开展铁路、公路、街道沿线绿化美化,推动绿色城镇化建设。加强城市节能减排监督和环境综合治理,建设低碳城市,提高城市抗灾能力。

(二)主要任务:到2015年,建设3座国家级园林城市,7座省级园林城市,全省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25平方米;2020年,国家级园林城市达到5座,省级园林城市达到10座,全省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

(三)重点工程:

七、防治水土流失

(一)基本措施:在黄河流域兴修梯田,建设淤地坝,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综合治理,开展重大水库库区水土流失治理。在长江流域将治沟与治坡结合,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实施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继续实施长江上游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积极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在内陆河流域,加强对森林、草原的封育保护和改良更新,提高质量,扩大水源涵养林面积,营造防护林网,实行轮封轮牧。

(二)主要任务:到2015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76万公顷(合11640万亩),水土流失治理率将达到27%;到2020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76万公顷(合13140万亩),水土流失治理率将达到30%。

(三)重点工程:

八、推进重点地区综合治理

(一)基本措施:开展封山(沙)育林、植树造林种草,修建淤地坝,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实施河道整治,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设施建设,健全机构,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推动农村能源改造,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转变种植业、畜牧业发展方式,推进退化草原、湿地治理。开展渭河上游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推进实施祁连山生态补偿。

(二)综合布局:祁连山水源涵养综合治理区、黄土高原综合治理区、甘肃“两江一水”区域综合治理区、定西渭河源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区、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区。

(三)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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