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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土壤污染防治市场风险与盈利模式
虽然“土十条”的发布为土壤污染防治市场的打开,敲开了大门。但由于我国在土壤污染的家底不清、相关法规标准滞后,导致目前国内土壤污染防治欠账较多,目前国家环保部联合各部委正在加紧土壤污染防治其他法规制度的步伐,长远来看,土壤修复事业前途大有可为。
在商业模式方面,由于水和大气污染通常与排污行为是实时的,排污主体即是污染治理的支付方,而土壤污染由于相对欠缺生产过程的监控,难以直接借鉴水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商业模式,现土壤修复的商业模式尚不清晰,对于许多搬离企业和亏损倒闭企业造成的土壤污染的追责相对比较困难,目前土壤修复的资金来源过度倚重政府各级财政拨款。目前唯一成熟的模式是城市污染场地的土地增值。
2、监测先行,放大土壤治理设备需求
2.1、土壤监测率先响应
“土十条”第一大条即规定要“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 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 ,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各省(区、市)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 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 全覆盖”。可以说,土壤监测是摸清土壤污染家底的第一关。
土壤监测是指通过对影响土壤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根据土壤监测目的,土壤监测可以分为 4 种主要类型:区域土壤环境背景监测、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监测、土壤污染事故监测。根据欧美发达国家土壤污染治理经验,污染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的投入比例大致为 1∶10∶100,优先保护好优质的土壤是避免后期治理与修复大量投入的关键。对环境质量尚好的土壤采取严格保护措施,预防其受到污染,是必须坚持的优先策略。
2.1.1、多方协作,全面布设土壤监测网络
目前,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建设,截至 2015 年 12月,已在全国设置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 31367 个,其中包括一般点位 22816 个,风险点位 8551 个,已覆盖 90%县(市、区)。2016 年拟再增加 7000 个风险点位。“土十条”提出要在 2017 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并在 2020 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国控点在一段时间内能代表某布点区域的土壤的环境质量状况,且以最适宜的点位数达到基本说清土壤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的目的,同时具有动态性和可更新性。土壤的高度不混合性,决定了要根据土壤不同状况设置不同点位,包含基础点位、特定点位和背景点位三大类,监测的土壤类型包括水源地、污染场地、耕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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