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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附治理清单)

2016-07-22 10:5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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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成户县、周至县、蓝田县辖区管网建设。

责任单位:户县政府、周至县政府、蓝田县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

35.提高再生水利用率(见附件11)。

(1)依托现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均应考虑设计再生水处理设施,不断提高再生水供给能力;

(2)加强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再生水管网建设,优先在污水处理厂周边范围沿城市主要道路铺设再生水管道,实现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管网的联通,增强再生水调配能力;

(3)加强用水和节水管理,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制定基坑降水收集利用具体办法,禁止降水、景观用水直排市政管网。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西安水务集团、市地铁办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底

36.继续对护城河东段、西段和北段实施景观改造方案,进一步改善水质(达到景观水体水质标准),给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曲江新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市政局、市建委,西安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

37.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源治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连续稳定运行,达标排放(见附件12)。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三、强化执法监管

认真执行《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维护法律尊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增强企业守法自律意识。各个市级执法监管牵头部门均应按照职责,在2016年5月1日前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并在媒体上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内容、奖励方式。

(十三)综合监管。

38.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及严重超标排污的小作坊等非法生产企业依法坚决取缔,对各类偷排行为一经发现,依法限制生产、停业整治,高限处罚。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全年

39.加快网格化管理体系及信息平台建设,细化完善网格化管理方案,制定完善监督管理办法及社区(村)网格长、网格员奖励补助办法,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夯实各级网络员责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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