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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附治理清单)

2016-07-22 10:5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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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进一步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布局,力争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车出行比例达到57%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西安城投集团,市建委

完成时限:全年

(4)推进城市绿道慢行系统建设,城市道路建设要优先配套步行和自行车道建设,鼓励市民采用步行、自行车等绿色方式出行。新建道路步行道和自行车道配置率达到90%以上,且完好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市政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建委、市规划局,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五)综合控制扬尘污染。

16.全面落实《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简称《条例》)。按照《条例》职责分工,全面加强建筑工程,道路、水利工程,拆除施工,城市绿化工程和道路保洁,物料堆场、露天仓库,矿产资源开发及裸露土地等六类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城改办、市地铁办、市市政局

完成时限:全年

17.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1)全市各类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城市建成区工地视频监控设施安装率达到80%以上,禁止城市建成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试点安装工地扬尘在线监测报警系统。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城改办、市市政局、市地铁办

完成时限:全年

(2)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扬尘污染防治。

建成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现存企业到2018年底前分步实施搬出三环路外,2016年底前30%以上企业完成搬迁或关闭。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其中,5月底前确定搬迁企业,并在媒体上公布名单)

(3)各类生产经营场所扬尘污染防治。

以城乡结合部及交通干道两侧为重点,对砂石、石灰、煤炭等生产经营场所,严格按照《西安市2016年城市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16〕3号)要求,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根据管理职责分别负责)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8.道路扬尘污染防治。

(1)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到95%以上;加强二级以下道路、西三环、北三环、城乡接合部道路保洁工作,逐步推进和完善乡村道路保洁工作;渣土通道即时冲洗,城市道路和行道植被做到“显本色、常湿润、不起尘”。城市道路扬尘(PM10)监测年均值较2015年下降15%以上。

(2)各区县、开发区要在现有基础上再增加不少于1辆喷雾抑尘车,每天对城市道路及绿化带、辖区内施工工地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进行两次以上的喷雾抑尘作业,应急响应期间,加大作业频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制定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扬尘监管方案,强化公路建设、维护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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