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五、加强重要功能水体保护,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十三)保障饮用水安全
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落实保护区污染源清理整治。加强对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落实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沿线公路等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建设。定期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区域人类行为活动的安全监管和巡查力度,深入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设施、排污口和网箱养殖,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管控。(市环保局负责)
按照“水量保证、水质达标、应急保障”的要求,完成市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2016年起,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一周一测;2016年年底前,实现水质自动监测。(市水利局、环保局负责)
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和管理。市区“双源双线双湖”水源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分县(区)建成备用水源地。市区建成备用水源地蔷薇湖,东海县建成备用水源地西双湖、横沟水库,赣榆区建成备用水源地石梁河水库,灌南县建成备用水源地硕项湖,灌云县加快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到2020年,市、县(区)基本实现“双源供水”全覆盖。(市水利局、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卫计委等参与)
推广自来水深度处理,县级以上现有水厂实施自来水深度处理工艺改造,重点推进海州水厂改造工作,新建水厂一律达到深度处理要求,由安全供水向优质供水转变。到2020年,市、县(区)基本实现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全覆盖。(市建设局负责)
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同步实施,限期取消、归并小水厂,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全市90%以上的农村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市水利局、建设局牵头,市环保局、卫计委等参与)
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构建“水源达标、应急备用、深度处理、预警检测”的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并加强考核,从源头到龙头保障饮用水安全。居民水龙头水质全面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指标要求,确保饮用水安全。市、县(区)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对涉及供水安全的环节要加强卫生学评价和卫生监督,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建设局、水利局、卫计委等参与)
(十四)严格保护地下水
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严格落实《江苏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分方案》划定的连云港地下水限采范围。实行分级分区管理、用水总量与水位双控原则,凡地下水超采区涉及的乡镇,整个乡镇按超采区进行管理。严格控制深层承压水开采,东海温泉等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地下水压采方案》,层层落实取用水量控制制度,并落实到具体的地下水取水单位。在地表水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求时,禁止取用承压地下水,限期封闭承压地下水井。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全面推进未经批准或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机井的整治工作,2016年年底前,在灌云县燕尾港、灌南县新安、李集、新集、三口、田楼、堆沟港等地下水超采漏斗区永久填埋水井84口、封存备用水井203口。开展水源替代、地下水压缩、企业节水改水等治理工作,全面压缩地下水开采量。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加快建设全市地下水动态监测体系。2020年年底前,力争使超采区全面达到用水总量和水位控制要求。(市水利局、国土局牵头,市发改委、建设局等参与)
加强地面沉降区管理要求。严格控制在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易发的灌云、灌南、市开发区等区域开采地下水,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新出让地热矿业权项目必须采用对井采灌模式并确保地热回灌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推动用于供热的地热单井采取补建回灌以及资源整合等方式解决回灌问题,减缓热储压力下降趋势,防止污染热储层。(市国土局牵头,市发改委、建设局、水利局等参与)
防治地下水污染。按照《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到2015年底前完成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基本掌握辖区内地下水污染状况,分析污染成因和发展趋势。充分衔接“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监测网络,整合并优化地下水环境监测布设点位,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共享。按照省相关要求,建设国控网地下水污染检测系统。建立地下水污染(水位警戒线)风险防范体系。制定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方案。开展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整改措施,强化补给径流区的保护。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制定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防渗防漏排查工作方案和防范措施,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和整改。建立工业企业地下水影响分级管理体系,以石油炼化、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排放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工业行业为重点,公布污染地下水重点工业企业名单。开展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安全检查,依法关停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事件的企业。加快加油站地下油罐污染防治设施改造,2017年年底前,219个加油站、499个地下油罐全部完成防渗池建设或双层罐更新改造任务。完成报废矿井回填、报废钻井、取水井封井、改用监测井等整治工作。公布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在限采区等区域适时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局、国土局、建设局、商务局等参与)
(十五)加强重要生态功能水体保护
加强良好水体保护。2016年,对通榆河和列入国家《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的塔山湖,开展生态环境安全和河湖健康评估。按照“一河(湖)一策”原则,制定并实施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水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定期公布河湖健康状况。强化良好水体的修养生息,实施水源涵养、生态清淤、湿地建设、河湖岸带生态阻隔、入湖河流整治等综合措施,严禁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保护水生态系统完整性,确保良好水体水质和生态服务功能不降低。到2020年,通榆河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塔山湖主要入湖河流消除劣Ⅴ类,塔山湖水质力争达到Ⅱ类。(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等参与)
开展水生态修复。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编制市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健全湿地用途管制制度,探索实行湿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抢救性保护淮河流域、滨海潮间带等生态区位特别重要或受严重破坏的自然湿地,逐步构建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并纳入省体系。加大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强化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对重要饮用水源地、重要城市湿地、黑鹳、中华秋沙鸭等国家重点保护或珍稀濒危动物栖息湿地,开展湿地生态修复治理,提升湿地生态质量。逐步扩大退耕还湿、退渔还湿范围,扩大湿地面积,提高湿地自身生态调节和环境承载力,促进湿地生态系统进入稳定发展的良性状态。扩大全市受保护的湿地面积,以“八湖(蔷薇湖、大圣湖、塔山湖、石梁河水库、西双湖、房山水库、硕项湖、香河湖)六河(蔷薇河、通榆河、新沭河、善后河、新沂河、青口河)”以及灌河口、临洪河口、埒子口等沿海滩涂湿地为重点,全面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到2017年,自然湿地保护率力争达到45%。到2022年,新建湿地公园3处,新建湿地保护小区30个,东海县西双湖建成国家湿地公园,全市受保护自然湿地面积达61279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0%。加强沿海滩涂湿地保护,合理控制滩涂围垦,沿海滩涂围垦生态用地比列不少于20%。(市林业局牵头,市环保局、发改委、海洋与渔业局、沿海办、水利局、农委、建设局等参与)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强化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2017年年底前,按省要求,实施淮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市环保局牵头,市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参与)
(十六)推进海洋生态保护
严格涉海工程管理。认真执行围填海管制计划,严格围填海管理和监督。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及预留区、重点河口区域、重要滨海湿地区域、特殊保护海岛及重要渔业海域禁止实施围填海,生态脆弱敏感区、自净能力差的海域严格限制围填海。严肃查处违法填海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海岸线调查,撤出非法挤占海岸线产业,恢复自然岸线。将自然岸线保护纳入政府政绩考核。至2020年,自然岸线(不包括海岛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市沿海办、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建设局、交通局、农委、林业局等参与)
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坚持陆海统筹,编制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以控制陆源污染源为重点,强化源头防控,协同治理。重点加强沿海化工园区、入海河流、河口海湾等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海漂垃圾整治。研究建立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入海河流的河海断面责任交接制度,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开展入海排污口调查,明确清理整治排污口清单和工作方案。积极配合省政府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及开展重点海湾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削减比例、削减总量)及减排工作,推进涉海部门之间监测数据共享、定期通报、联合执法。2016年年底前,完成排污口整治方案制定。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非法或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的清理。重点开展烧香河、西盐大浦河、排淡河等15条入海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我市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实施入海河口水质净化工程,在临洪河口设立水质净化实验区,利用生物措施净化入海水质。推进沿海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园区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管网建设、完善监测及管理手段、企业污水综合整治等手段,推动沿海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实施进程。开展港区环境整治、海滨湿地修复、岸线整治、水质生态净化的试验示范,建设港区污水排放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有效监管水污染物排放。(市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建设局、港口局等参与)
强化海洋生态保护。编制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区保护规划,加强海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的建设与管理,开展海州湾特殊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修复。加大滨海湿地、河口和海湾等生态系统以及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渔业水域的保护力度,开展海洋生态补偿及损害赔偿等研究。对海州湾渔场、徐圩港、赣榆港等近岸海域实施生态修复。修复产卵场、索饵场及洄游通道等重要自然生境,保护滨海湿地等各类生态系统的健康,保护各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和治理,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市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牵头,市沿海办、林业局等参与)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调整部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52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739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3768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31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4年云南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其中包含88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4年云南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各州、市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关于“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29日发布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与产品指导目录(第八批),本目录共包含用于白酒废水处理的同步脱氮-自养脱氮联合处理技术、上流式多相循环抗钙型厌氧反应器、DMBR双膜内循环生物反应器、上流式多相废水处理氧化塔等四项。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按照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有关要求,经审核,共3个项目符合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申请要求,本次拟支持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443万元。
《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经由2024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条例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山塘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4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
11月15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意见建议的公告,以加强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条例(草案)》适用于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练江流域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及相关的生态保护活动。本条例所称练江
为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源保护与管理水平,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13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活动。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11月8日发布《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条例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山塘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
近日,葛洲坝(英德)水务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市政设施管理,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施工。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宁波水清景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英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北极星水
日前,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成都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合规指南》。全文如下:成都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合规指南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于2024年8月28日由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12月25日,新疆环保循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环保集团)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举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正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新疆能源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新疆环保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艾斯哈尔·茹孜,伊
12月25日,柳州市柳南区竹鹅溪河源岸治理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重)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柳州元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桂林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大汉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建筑规划设
近日,广东省水利厅正式公布2024年度广东省水情教育基地名单,粤海水务运营管理的东深供水工程,与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等19个单位(工程)携手光荣上榜。这一省级荣誉称号的取得,充分肯定了粤海水务传承“时代楷模”精神、践行国企担当,长期以来忠诚守护“香港供水生命线”、助力保障粤港澳大湾区高
近日,上海市政总院连续承接江都区玉带河西排干东排干周边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江都城区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两个设计项目。项目承接为总院城市水环境治理再添新业绩,助力水韵扬州、美丽江都建设。江都中部片区地处江都老城区,总面积约5.6平方公里,区域内河道总长约4.5公里。城区内
12月18日,广东汕尾市品清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绿色发展EOD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青岛苏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广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甘肃中建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中标价2817750000元。工程概况
12月17日,中国能建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贞武与湖南临湘市委书记王文华会谈。双方围绕临湘市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合作深入交流。王文华对杨贞武一行到访表示欢迎,并介绍了临湘市发展情况。希望双方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体系,在高标准农田、水环境整治、固废处理、土壤修复等
12月17日,洪城环境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与江西洪城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乐平市主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工程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中标投资总金额为3.595503亿元。本项目为特许经营(BOT)模式,特许
112月16日,丹江口库区十堰市竹山县堵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评标结果公示。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中标候选人:湖北兴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8137450元;中标候选人:浙江萧建集团有限公司、智诚建
12月13日,江苏淮安区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PC+O)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候选人明细(排名不分先后):1、中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1118256.76元;2、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4867817.02元;3、北京恩菲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1908301元;4、安徽环境科技
12月12日,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宫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宫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远程异地+双盲分散评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宫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
12月10日,中国能建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贞武与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研究员齐飞会谈,双方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设施农业等领域合作深入交流。齐飞对杨贞武一行到访表示欢迎,并介绍了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创新及涉农项目等情况。他表示,未来五年,内蒙古、黑龙江等地区将
12月19日,连云港海事局海上光伏海事监管办法(试行)发布(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监管办法要求,海上光伏的规划和项目选址应当与航道、航路、锚地、船舶定线区、船舶报告区、安全作业区等海上交通功能区域保持安全距离,充分考虑通航环境、通航资源、水文地质等条件,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项目选址。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18日,中城大有江苏连云港市经开区100MW/200MWh独立储能电站举行开工仪式。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经开区,占地约48亩,装机容量为100MW/200MWh,配套22套5MW/10MWh储能单元,5MW/10MWh储能单元内包含1个5MW变流升压一体机,2个5Mwh储能电池系统。储能系统采用一体化集装箱设计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30日,连云港市能源集团150MW/300MWh独立共享新型储能项目并网成功。该项目作为江苏省连云港市重点项目落户县临港产业片区,总投资3.79亿元,占地50.28亩,采用步入式液冷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和钠离子储能系统,具备独立参与电网调频调峰辅助服务能力。该项目于2024年8月正式动工,
为更好地帮助全市企业了解当前“双碳”相关政策,提升清洁能源利用规模,11月21日下午,连云港市发改委组织召开绿电交易政策培训暨清洁电力供需交流会,市发改委副主任王磊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邀请了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关专家围绕“双碳”政策要求、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绿电交易情
“连云港110千伏城头变1号主变可能于明日10时至14时发生倒送重过载,预计最大反向负载率超100%。”10月13日,国网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供电公司数字电网计算推演平台发出预警信息,提醒运行人员提前制定调度预案。10月14日10时31分,城头变1号主变反向负载率达到92%,当值调度员顾佳琪启动了城头Ⅱ路配网
10月18日下午5点,江苏中金玛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用户侧储能项目倒送电,顺利并网投运。该项目是协鑫能科综合能源服务在江苏连云港区域投运的首个用户侧储能项目。该项目总容量1.075兆瓦时,额定充放电功率为500千瓦。项目采用五台215千瓦时的柜式储能装置,通过一台并网柜接入业主华盖变10KV正大线2#变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29日上午,连云港市能源集团150MW/300MWh独立共享新型储能项目在江苏省灌南县临港产业区开工。项目是连云港市能源集团成立以来独立实施的首个重点项目,总投资3.79亿元,占地50.28亩,采用非步入式液冷磷酸铁锂储能系统+钠离子储能系统,建成后能够满足独立参与电网调频调峰的要
北极星环境监测网获悉,连云港市2024年生态环境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招标,预算金额173万元,分三个标段招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2024年生态环境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JSZC-320700-CWGC-G2024-0003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1409:00(北京时间)前递
近日,江苏连云港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总承包(EPC)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单位连云港市惠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格186267350.29元。建设规模及内容日处理污水5万吨,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生物反应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过滤消毒池,污泥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主要建(构
9月5日,连云港海事局发布《海上光伏海事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海上光伏架空电缆布置应当保持足够的净空高度,施工船舶、运维船舶通过海上光伏架空电缆的富裕净空高度应当不小于2米。人员管理方面,同一人员十二个月内同一光伏施工区域累计出海次数超过4次,按照海上光伏作业人员管
近日,江苏连云港胜海水务有限公司中水回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47260000.00元,招标人连云港胜海水务有限公司。连云港胜海水务有限公司中水回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务有限公司。建设规模中水回用工程处理规模40000m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