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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利剑”待出鞘 配套机制不可少

2016-09-06 09:37来源:中国产经新闻作者:梁文艳关键词:环保税排污费大气污染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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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早之前,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公开场合表示,起草环境保护税的核心目的并不是为了增加税收,而是为了建立一个机制,鼓励企业少排放污染物,多排多付税,少排少付税。

很显然,开征环保税其效益显而易见,一方面,减少环境污染,对污染较大的企业可以加大成本,使得企业积极治理污染,加大环境保护;另一方面,在减少污染的同时,还会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使政府有更多资金用于治理环境。

何代欣表示,环保税是要比排污费规范度要高的一种政府收入形式,并且有利于全国范围之内统筹,是对全国环境保护的一个考量。

治污有效“抓手”

关于环境保护税的起源,来源于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在1920年提出可以采取对污染者征税或收费的办法来解决外部性问题。

而这一税种也让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接受。据资料记载,荷兰是征收环境保护税比较早的国家,为环境保护税设计的税收主要包括燃料税、噪音税、水污染税等,其税收政策已为不少发达国家研究与借鉴。

国外例如芬兰采取环保税,全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已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每年60万吨减少到几万吨;美国多年来坚持利用环保税收政策,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最明显的例子是,虽然汽车数量不断增加,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却比70年代减少了80%,空气质量得到很大的改善。

上述国家所采取的环保税手段,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环境保护,还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何代欣表示,所有世界范围内的环保税都有一个双重红利在里面,第一个是用经济手段来遏制环境污染排放,第二个是通过遏制污染物排放得到的资金来保护环境。我国各方面快速发展也面临着空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通过政府收入形式中规范程度最高、法治最强的环保税收来实现我国环境保护的双重红利。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王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欧美各国的环保政策大多采用生态税、绿色环保税等多种特指税种来维持生态环境,针对污水、废气、噪音和废弃物等突出的“显性污染”进行强制征税。

据了解,当前,国际上环境税大致包括碳税、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等主要五种税种。

经济学专家宋清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排污费”变为“环保税”,是与国际接轨迈出的重要一步。

配套机制不可少

虽然,环保税利大于弊,也引起业内观察者的担忧。日前,有业内人士表示,环保税是个“技术税”,排污费以前是环保部门征收,现在改为税务部门征收环保税,需要两个部门协作。

“环保税中应该对主体权利与义务要明确,不然,在征管环节会出现问题。” 王晖告诉记者,环保税除了与资源税、增值税等部门协调外,还要与现在的环境方面的排污费、矿产开发保护费等协调。

毫无疑问,环保税的征收,涉及到环保与税务两大部门,两部门彼此间需要有完善的制度约束与配合、监督是征收环保税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何代欣认为,不要寄希望某一个政策能够“药到病除”,应该要考虑消费税里面也有环境保护的内容,比如遏制一些污染物强度比较高的商品,另外一个是资源税,不少税收当中,也包含了环境保护的成分,应该多做合并税的工作,从科学研究来看,要逐步完善配套机制。

原标题:环保税:“利剑”待出鞘 配套机制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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