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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研究】“土十条”主要执笔人王夏晖: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八项基础工作

2016-09-09 08:53来源:土壤观察作者:王夏晖关键词:土十条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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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立一个名录,建立地块开发土壤调查评估制度

近年来,由于我国城镇化对土地资源的巨大需求,工矿企业关闭搬迁遗留的地块成为建设用地重要来源之一。

由于目前在规划和供地环节尚没有对污染地块开发明确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导致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带来的人体健康危害风险显著增加,“毒地”事件时有发生。

针对这一问题,在开展重污染行业企业用地排查、建立潜在污染地块清单基础上,根据每宗地块开发利用前的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进一步确定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直接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

同时,为实现土尽其用,降低土地开发成本,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根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合理确定其用途。

六、实施一个工程,推动土壤环境风险有效管控

根据发达国家长期开展污染防治总结出来的“1:10:100”投入原则,即针对同一保护目标,如果预防性投入需1万元,则风险管控需10万元,治理修复需100万元。

做好污染预防是需要坚持的优先举措,但对于已经受到污染的土壤则要实施以风险管控为主的重点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应包括土壤环境基础调查、风险评估、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污染源治理等风险前端控制项目,重点污染源日常监控、污染物排放去向全程跟踪等风险过程控制项目,以及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风险终端控制项目。

通过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工程实施,带动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全过程的环保产业发展。

七、设立一个专项,保障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来源

相比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治理通常需要更长的时间、需要的资金也更多。现有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多为各级财政投入,渠道单一且不稳定。

为根本解决这一问题,2016年中央财政已整合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在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下,各地也应设立本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同时应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测土配方施肥等相关财政资金,加大对耕地土壤环境保护等支持力度。

此外,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研究设立环境银行,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股票或债券。

八、落实一个责任 ,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多元共治体系

《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据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健全土壤环境管理体制,组织编制相关规划、计划或方案,做好顶层设计,细化任务分工,制定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并督促落实。

土壤污染防治涉及多个部门,应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定位,形成工作合力。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建立权责明晰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并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量大,需要公众广泛参与。应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发挥公众在企业排污、部门履职等方面的监督作用。

原标题:“土十条”主要执笔人王夏晖: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八项基础工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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