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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若干认识》(全文)

2016-09-18 09:53来源:给水排水微信关键词:海绵城市水环境水资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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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其他专项规划落地在各层级新编的水系规划、绿地系统、竖向系统、排水防涝、道路建设等规划中,应优先将海绵城市相关指标纳入编制方案;在对已编制规划进行整合或修编时,须增加海绵城市内容。

1)城市水系规划

城市水系规划应在水系保护、水系利用、水系新建、涉水工程协调等方面落实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的相关要求。

a.基础研究与评价

分析水系在流域、城市、生态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明确水面率、水系连通、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的现状及问题。

b.水系保护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水面率目标,明确受保护水域的面积和基本形态。保护水体完整性,进行蓝线划定,并提出控制要求。

c.水系利用

统筹水体、岸线和滨水区之间的功能,在促进城市水系多功能复合利用的同时,尽量保护与强化其对雨水径流的自然渗透、净化与调蓄功能,优化城市河道、湖泊和湿地等水体的布局,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

岸线利用应体现保护优先的原则,划定生态岸线,并对受破坏的岸线进行生态修复。

在生产性、生活性岸线周边,应结合地块开发功能及建设形态,合理布局植被缓冲带,优先采用自然岸线。

d.规划新建水系

新增水体应兼顾城市排水防涝及景观功能,并考虑周边地块的雨水径流控制要求。

e.涉水工程协调应与给水、排水、防洪排涝、水污染治理、再生水利用、道路等工程进行综合协调,以促进城市水系的保护和提高城市水系的利用效率,减少各类涉水工程设施的布局矛盾。

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绿地应明确海绵城市开发的控制目标,在满足生态、景观、游憩、安全等功能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竖向设计,优化布局海绵设施,实现复合生态功能。

a.提出不同类型绿地的海绵建设控制目标和指标。根据绿地的类型和特点,明确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等各类绿地的规划建设目标、控制指标(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控制率和调蓄容积等)和适用的海绵设施类型。

b.合理确定城市绿地系统海绵设施的规模和布局。应统筹水生态敏感区、生态空间和绿地空间布局,落实海绵设施的规模和布局,充分发挥绿地的渗滞、调蓄和净化功能。

c.城市绿地应与周边汇水区域有效衔接。在满足绿地核心功能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周边汇水区域汇入水量(即客水),提出客水预处理、溢流衔接等安全保障措施。通过平面布局、竖向控制、土壤改良、选配植物等多种方式,将海绵设施有机融入到绿地景观塑造中,以优美的景观外貌发挥绿地滞留、消纳、净化雨水径流的作用。

原标题:给水排水 |对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若干认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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