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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大范围系统性建设仍需迈过“三道坎”

2016-09-19 08:30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石志勇 张斌关键词:海绵城市生态修复雨水收集利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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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范围系统性建设

仍需迈过“三道坎”

自2015年4月起,住建部等三部委先后分两批次将共计30个城市纳入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以来,我国“海绵城市”建设已经取得明显进展。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长远来看,“海绵城市”在我国进行系统性建设还需迈过“三道坎”:

首先,制定行业标准仍需探索。有关专家指出,目前国内海绵城市建设还没有形成“可复制”的设计方案、施工标准和验收方案,各地区还在“摸着石头过河”。

记者了解到,住建部曾于2014年发布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并提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调蓄的系统治理思路。但各地由于治理目标多样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免需要“因地制宜”,结合各地情况摸索更为具体可行的技术标准。

“沣西新城目前正在通过施工反馈、模拟实验、大数据分析等方式不断探索和制定设计导则、技术指南、标准图集,一步步探索完善相关施工工艺。”邓朝显说。作为全国首批16个试点城市之一,西咸新区正在和陕西省质监总站一起依据施工过程中对人力、材料、机械等的投入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联合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定额。

其次,撬动社会资本进入公益性项目需政策引导。技术门槛高、资金回笼慢,加上后期设施维护费用大、长期风险状况不确定等因素是促使企业投资者“望而却步”的主要原因。西咸新区“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区涉及项目58个,其中由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为45个,占比超过77%,PPP投资项目则为4个,占比不到7%,而社会投资项目只有9个。

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央财政给予各试点城市每年4亿至6亿元专项资金补助,但相比“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巨额投入,财政补助显然不是长久之计。对此,不少试点地区正在积极探索相关解决办法。利用“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金进入。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则通过共建项目公司、捆绑优质项目、配备资源、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调动市场力量参与建设。同时,也有专家建议,只有通过政策兜底保障相关企业利益,才能打消企业“想而不敢”的顾虑。

再次,体制机制亟待理顺。“海绵城市”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现象十分明显。比如在对人行道、绿化带、老旧小区进行“海绵改造”时就需要协调包括环保、水利、城建、市政、园林等各部门。“相关部门内部有自己的办事流程,层层协调过程中难免遇到障碍,影响施工进度。”邓朝显说,“这就需要能够重建体制、理顺机制,实现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无障碍化。”

邓朝显认为,“海绵城市”是防止暴雨致涝的“前哨”,这一“绿色设施”还需与传统的雨水管渠、泵站等“灰色设施”打好“配合拳”,只有调动相关部门资源合力应对,才能彻底解决城市雨洪内涝问题。

延伸阅读:

《对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若干认识》(全文)

原标题:“海绵城市”建设须社会资本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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