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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检验检测行业被戴"紧箍咒" 上海将审议首部立法条例

2016-09-20 09:54来源:VOCs前沿微信关键词: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行业上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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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强制一些检验检测机构“开门做生意”,《条例草案》还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尽到“信息公示”义务,在经营场所、官方网站、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活动主页面的醒目位置,公示其取得的资质证书、认可证书。公示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内容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

对于消费者而言,这条规定尊重了他们的知情权,降低了因为不明真相而被“坑”的可能性,但一些检测机构对此持保留意见,认为这属于一项强制的信息披露义务,规定得“有些过了”。

“对于‘信任型’产品和服务,法律一般会设定强制性信息披露义务。”田义龙表示,检验检测就是一种“信任型”服务,作为一项门槛高、技术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服务,普通消费者较难辨识相关机构是否有相应的能力和资质,其服务质量即使在消费后也很难作出评价;即使能评价,代价也很高昂。因此,创设强制的信息披露义务,才能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检验检测机构要公示相关信息,网络交易平台也要查验。参考《食安法》、《消保法》、《上海市消保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草案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查验入驻平台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证书、认可证书,并督促其在平台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相关信息,发现虚假描述、超范围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的,应当报告监管部门。

6原始记录至少保存6年是否合适?

检验检测活动的原始记录和报告是查证、了解检验检测过程的第一手证明材料。针对纠纷产生后记录无法查证的现象,《条例草案》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原始记录和报告建立档案,并至少保存6年。委托人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有异议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进行解释说明;委托人有需要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供原始记录和其他证明材料。

“这一规定创设了追溯查证机制,有助于解决纠纷产生后记录无法查证的问题。”上海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杜悦妹说,调研中有些意见提出,各行业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的保存要求不尽相同,统一规定6年的保存期限, 成本高、难度大、难执行; 对委托人需要,检验检测机构提供原始记录和其他证明材料要作一些条件规定, 以减轻机构负担。

为此建议,检验检测机构原始记录和报告保存年限的设置要细化,对有资质的机构要与资质有效期限相衔接,,对无资质的机构要与诉讼时效相衔接; 对因委托人需要提供原始记录和其他证明材料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在何种情形下提供原始记录和其他证明材料。

原标题:【热议】乱象丛生的检验检测行业被戴"紧箍咒",上海将审议首部立法条例;检测报告造假,相关人员将被禁止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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