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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面观】银行参与PPP项目:态度、模式和问题

2016-09-22 08:19来源:国泰君安研究所银行组作者:邱冠华 王剑关键词:PPPPPP项目环保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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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当地政府的财政状况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第一,债务率、负债率和财政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转移支付收入)要达到特定标准线;第二,也是最关键的是,要能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银行先根据PPP合同约定测算政府未来的付费现金流,再根据当地政府过去五年财政支出平均值和经保守调整后的平均增长率预估以后财政年度的支出预算数额,最后测算投资期内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是否控制在10%以内(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要求)。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参与PPP项目。

3.2参与模式较为多样

银行参与PPP项目有两种出资方式,一种是作为社会资本方之一的直接模式,一种是为社会资本方(股东)或项目公司提供融资的间接模式。直接模式中,银行会联合社会资本方共同参与政府项目的招投标。但在实际操作中间接模式更为常见,即社会资本中标后再找银行寻求融资。

原标题:银行参与PPP:态度、模式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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