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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十三五”实施意见

2016-09-22 11:4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甘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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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甘肃省政府获悉,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十三五”实施意见的通知已经下发。根据意见,甘肃省将推进环保产业建设重点工程,重点实施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垃圾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理,加大土壤污染治理,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加强建设用地分类管控,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详情如下: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

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

“十三五”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6〕13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十三五”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综合试验区“十三五”实施意见

为加快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建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内陆欠发达地区转型发展、扶贫开发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的新路子,依据《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发改西部〔2014〕81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甘肃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甘发〔2015〕12号)和《甘肃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制订本实施意见。

第一章发展基础与环境

一、主要成就

近年来,全省上下抢抓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机遇,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战略部署和《总体方案》的贯彻落实,把生态保护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狠抓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全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以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草原治理为重点的保护与恢复工程生态效益逐步显现,以黑河、石羊河为重点的内陆河流域综合治理成效显著,以兰州为代表的重点城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取得重大成效,以循环经济、新能源为重点的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完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阶段性任务。

(一)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十二五”期间,先后实施了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水土流失治理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新增造林412万亩,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195万亩,造林总面积达到1632万亩,实现了7000多万亩国有天然林全面禁伐和封山禁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万平方公里。森林抚育面积60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1.86%,1.23亿亩森林纳入森林管护和生态效益补偿。湿地面积稳定在2535万亩以上,荒漠化土地面积年均递减0.19%,沙化土地面积年均递减0.12%,荒漠化和土地沙化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2.06%,县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16.15%。引洮一期、靖远双永、引洮入潭等工程建成通水,引洮二期、兰州第二水源地、黄河甘肃段防洪治理、引黄济临等工程开工建设,全省新增水库库容1.2亿立方米、新增水利工程供水能力6.1亿立方米,有效缓解了甘肃生活生态用水问题。

(二)重点区域生态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祁连山、“两江一水”、渭河源区三大生态治理规划先后获得国家批复。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加快实施,向黄河补水量稳定在每年65.9亿立方米。黑河一期和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任务如期完成,黑河调水工程向下游累计泄水169.7亿立方米,使居延海水域面积稳定保持在40平方公里左右。石羊河民勤蔡旗断面总过水量完成国家下达任务,下游青土湖季节性水面达到22平方公里左右。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工程加快实施,月牙泉周边地下水位降幅趋缓。陇中陇东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逐步加大,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7万平方公里、封禁治理2106万亩。

(三)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围绕七大循环经济基地建设,着力打造16条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体系,淘汰落后产能1327万吨,减少能源消耗量838万吨,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5年累计下降20%以上,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新能源发展迅速,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目标如期实现,全省风电、光电装机达到1252万千瓦和610万千瓦,位居全国第2位和第1位。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加快,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从303立方米降低至175立方米,庆阳市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国家验收,武威市被认定为全国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张掖市、陇南市、敦煌市被列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

(四)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成效显著。全力推动实施《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刘家峡库区生态环境治理及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库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有序实施,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全省水质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3.7%,国家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0%;加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63%。加大空气污染防治力度,争取实施了一批污染减排项目和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全省空气质量逐步好转,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降至95微克/立方米,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平均为80%,兰州市荣获巴黎世界气候大会“今日变革进步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推进,金川公司龙首山矿、二矿和敦煌西湖芒硝矿被列为国家级绿色矿山。

(五)扶贫开发力度不断加大。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发展,国家级旱作农业示范区有序实施,“十二五”期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55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10万亩,在47个梯田重点建设县新修梯田739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4,全省农业生产物质装备水平大幅提高,农业生产节水、节约和节能水平不断提升,2015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171.1万吨,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丰”。扶贫攻坚力度不断加大,5年减少贫困人口525万人,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0年2599元增加到2015年5436元,易地扶贫搬迁、水电路气房等工程加快实施,贫困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大力实施“雨露计划”、“西部农民创业工程”等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程,贫困地区劳动力人口素质、就业技能和环保意识全面提升,扩大金融贷款覆盖面,助推发展富民多元产业,贫困地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六)生态文明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定了《甘肃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甘发〔2015〕12号),开展节能、碳排放权、水权、排污权交易试点,疏勒河流域被国家列为水权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出台《甘肃省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甘肃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等。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不断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不断扩大。尕海则岔湿地生态补偿、沙化土地封禁等生态补偿机制改革试点有序推进,渭河流域探索开展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跨省区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机制建设,与宁夏、青海、陕西签订了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庆阳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任务如期完成,全省国有林场改革逐步展开,土地流转、集体林权改革和水权水利改革等有关生态文明的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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