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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十三五”实施意见

2016-09-22 11:4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甘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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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1.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系统。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推动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大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力度。进一步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范围,在15—25度重要水源地、严重污染耕地、梯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继续实施好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开展森林经营,加强新造林地、中幼龄林抚育管理,对低质低效林逐步进行提质改造。加快林木良种培育,提高林业生态建设效益。完善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国有林场改革,推进泾川县、康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合作。

2.保护和治理草原生态系统。积极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加快推进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强化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加快退化草原改良进程,实施草田轮作、低产田和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积极建设人工草场,加强草原防火。实施以电代薪,推进能源改造。巩固游牧民定居工程成果,推进草原畜牧业由自然放牧向舍饲、半舍饲养殖方式转变,以草定畜,严禁超载过牧,促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发展。

3.保护和修复荒漠生态系统。通过造林种草、合理调配生态用水,增加林草植被;通过设置沙障、草方格固沙、砾石压砂等措施固定流动和半流动沙丘;通过保护性耕作、水土保持、配套水源工程建设等措施,改善沙漠绿洲生存条件。对生态区位重要、人工难以治理的沙化土地实施封禁保护;加强封禁设施建设,禁止滥樵、滥采、滥牧,促进荒漠植被自然修复,遏制沙化扩展。积极开展生物治沙、新材料治沙和新技术治沙试验示范,探索多种措施综合治理的防沙治沙新方法、新途径。重点推进石羊河、黑河、疏勒河等流域的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和治理,加快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建设。

4.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切实加强自然湿地的抢救性保护,建立健全湿地监测网络,强化湿地保育与管理能力建设,构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加强内陆河流域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优化用水结构,强化水资源管理。加快湿地保护区建设,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和相关机构支持,力争使黄河首曲湿地进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5.保护和改良农田生态系统。积极发展生态农业。以节水为方式,大力实施节水灌溉农业。倡导并实施农业清洁生产,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实施有机质提升工程、秸秆还田工程、生物固体废弃物综合开发利用等有机培肥工程。建设高标准、高效益保护性耕作区,加强坡耕地堤岸防护和水土流失治理,增强农田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科学规范畜禽养殖业,实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尾菜处理和沼气工程,推广循环农业技术。

6.完善水土流失治理及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加强水土保持和梯田建设,从源头实施山、水、林、田、湖、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建立健全水土保持补偿制度,推进国家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及矿山矿区环境治理等重点建设。全面落实《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5—2020年)》、《甘肃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2014—2018年)》,提高区域和城乡基层应对气候灾害的能力;基本消除威胁城镇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建立健全防灾救灾体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7.加强各类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继续稳步推进全省60处各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对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实行更严格的保护管理,禁止一切损害自然生态环境的开发建设,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保护区科学化、规范化、数字化的管理能力,积极争取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编制甘肃省国家公园体制实施方案。

专栏2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1.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系统重点工程。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三北防护林建设五期工程、中幼龄林抚育工程、森林防火工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力争至2020年新增造林2100万亩、森林抚育经营1000万亩,完成中幼林抚育133.38万公顷。

2.保护和治理草原生态系统重点工程。实施退牧还草、草原有害生物防控、退化草原改良治理、草田轮作及退耕还草、草原防火体系建设及草原畜牧业转型等工程,到2020年治理“三化”草原面积8500万亩,建设人工草地850万亩。

3.荒漠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工程。建设范围为河西5市及白银、庆阳、甘南等沙化地区,实施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及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武威北部沙区生态屏障建设、肃北北部荒漠生态监测等工程,到2020年治理沙化土地1400万亩,封禁围栏1.8万公里,重点地段固沙压沙126万亩,实现沙化土地封禁总面积5200万亩。

4.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工程。实施尕海湿地、黄河首曲湿地、黄河兰州白银段湿地、黑河中游湿地等保护和生态恢复工程,在保护好现有湿地基础上,力争到2020年新增自然湿地保护面积13.6万公顷。

5.保护区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实施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极小种群物种拯救工程、生物遗传资源库和生物多样性展示基地建设工程、防治外来入侵物种专项工程等,争取申报1个世界地质公园、2个国家地质公园、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森林公园。到2020年,全省自然保护区面积稳定在全省国土面积的20%左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80%,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保护率达到90%。

6.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工程。在河西、沿黄及泾渭河流域灌区实施以膜下滴灌、垄膜沟灌、垄作沟灌技术为主要模式,以管灌、微喷、移动滴灌、注水补灌等技术为补充的农田高效节水工程,实施8处大型灌区、21处中型灌区和73处小型灌区节水改造,至2020年建成1500万亩,实现“年节水15亿方,增效12亿元”的目标。

7.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陇东及陇中煤矿损毁区复垦工程、资源枯竭城市矿山环境治理等。

8.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开展地质灾害排查详查、地质灾害风险区划与勘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评估,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完善1448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建设兰州-陇南国家级、天水-临夏省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对830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分散居民点实施搬迁避让,对369处险情大型、特大型,且不宜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实施工程治理;建设省、市、县三级专业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提高应急能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演练,推进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和防治技术研究。

三、健全完善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机制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实施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着力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一)着力改善空气质量。

继续实施《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3〕93号),严格执行“两高一资”行业环境准入门槛,制定并实施好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计划,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推动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治理,完成火电、钢铁、石油化工、建材等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争取实施兰州石化环保技改搬迁工程。在兰州市、白银市、金昌市、嘉峪关市、天水市等重点城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开展交通污染源防治,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提升车用燃油品质,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二)着力提升水环境质量。

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20年),实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各流域考核断面水质达标,重点实施黄河兰州及白银段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渭河、泾河等水污染治理;加快工业污水、城镇生活污水防治,推进污水处理、生活垃圾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消除地市级城市黑臭水体;进一步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单一水源供水市县城镇第二水源建设工作;开展河西内陆河流域地下水超采严重区退地减水试点工作,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

(三)着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编制并实施《甘肃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计划》,加大土壤污染治理,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逐步建立完善县域及农村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加强建设用地分类管控,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大尾矿库整治力度及尾矿渣无害化回收利用,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推进白银市、金昌市、庆阳市、陇南市等重点防控区域土壤污染防治。

(四)着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积极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快农村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垃圾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理,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继续实施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推广工程和秸秆、尾菜、废旧农膜等种养殖废弃物再利用工程,推进美丽乡村、整洁示范村庄、生态文明小康村试点建设。

专栏3环境保护建设重点工程

1.水生态保护体系工程。实施敦煌水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刘家峡库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二期、农村水电电气化及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渭河流域综合治理,甘肃地表水过渡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等工程,保证水生态环境安全。

2.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工程。实施县级以上及重点乡镇集中式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工程,至2020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6.85%以上。重点整治兰州市饮水水源地、庆阳市环县饮用水水源地、定西市通渭县饮用水水源地的水环境,加快实施兰州市第二水源地建设工程。

3.污染防治工程。实施工业及生活废水及固废弃物处理工程,建设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和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实施白银东大沟流域重金属点源治理、污染耕地治理及修复工程。

4.重点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实施重点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促进空气质量好转,确保兰州市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金昌市、白银市、临夏州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以上,其他城市优良天数达到330天以上。

5.兰州石化环保技改搬迁工程。加快推进兰州石化整体向兰州新区搬迁及技术改造,改善兰州市大气环境,消除对黄河上游水源的安全隐患。

6.黄河上游白银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环境综合治理、水土资源优化配置与生态移民、生态产业扶持等15项重点工程,力争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20%以上,全市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30%以上,全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6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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