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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6-09-26 08:1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环境保护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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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强化生态系统保护

强化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意识,维护生态安全格局,加强生态体系建设,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和服务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强化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与保护

推动形成以南岭山地、西江、北江、东江、韩江、近岸近海生态区为骨架,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要支撑,以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加强北部环形生态屏障、珠三角外围生态屏障森林建设,大力推进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加强水土流失防治,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大坡度大于25度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力度,到2020年,列入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的重要水源地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70%。加强资源开发的生态修复,加大茂名露天矿等矿山植被恢复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强化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资源开发的生态监管与恢复。

二、加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等生态节点保护和建设

加强红树林、河口、三角洲湿地、国际候鸟迁徙停歇越冬栖息地、珍稀濒危动物栖息地、极小种群植物原生地、地质遗迹等典型区域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核查和执法检查。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基础调查和管理评估,2020年底前完成各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边界勘定,落实自然保护区土地确权和用途管制。推动海丰鸟类、连州田心、阳春鹅凰嶂、连山笔架山、阳江南鹏列岛、南雄小流坑-青嶂山等自然保护区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积极开展国家公园试点建设,更好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加大珠江、韩江、漠阳江、九洲江等水系沿线及珠三角水网湿地资源保护力度,加快湿地生态系统重建和恢复,大力建设特色鲜明、覆盖城乡的湿地公园网络,到2020年,珠三角地区建成各类湿地公园155个以上。开展南岭山地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生物多样性本底综合调查,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实施南岭山地地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

三、加强蓝色海岸带保护与修复

加强滨海新区开发过程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围填海规模,到2020年自然岸线(不包括海岛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实施“蓝色海湾”综合治理,实施柘林湾、品清湖、大亚湾、狮子洋、深圳湾、广海湾、水东湾、湛江湾等重点海湾综合整治工程,完成整治和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400公里。严格禁渔休渔措施,推进生态健康养殖,控制近海养殖密度。加大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场等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力度,遏制近海及海岸生态环境恶化和海洋生物资源衰退,构建蓝色生态屏障。

第五章强化风险管控,着力保障环境安全

强化污染源专项治理和风险管控,实施工业源全面达标排放治理改造,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控,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保障环境安全。

第一节推进工业源全面达标排放

全面排查并公布未达标工业污染源名单。全面排查未达标工业污染源,制订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确定年度达标率目标并逐年提高。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定期抽查排放情况。对超标、超总量的排污企业依法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提请地方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实施重点行业企业达标排放限期改造。建立分行业污染治理最佳实用技术公开遴选与推广应用机制,推广重点行业最佳污染治理技术。分流域、区域制订实施重点行业限期整治方案,以钢铁、建材、石化、有色、玻璃、工业锅炉、造纸、印染、化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升级改造生产工艺和环保设施等方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推动国家级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聚集区开展污染专项治理。

第二节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及分级评估,推动建立全省环境风险源信息数据库,重点加强对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企业的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实现各类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识别、评估、监控、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落实环境风险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深入开展化工企业、涉重金属行业、工业园区和尾矿库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专项检查,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强管控。

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推进市级和有条件的县(区)环保部门成立环境应急管理专职机构,建立和完善市县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健全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数据库,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充实各级环境应急专家队伍,依托大型企业建立专业化应急处置队伍和区域性环境应急物质储备库,开展地方环境应急救援处置社会化试点。推动省级环境应急科研支撑平台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设省级环境应急救援技术支持中心,开展环境应急技术研究和人员培训。加强与公安消防、安监、交通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深化东江、西江、北江、九洲江、韩江等跨省界流域的污染防治和环境应急联动合作机制,联合开展跨省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提高船舶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垃圾等污染物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联动,深化环保与气象等部门合作,联合应对重污染天气。

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评估。以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为切入点,开展重点地区、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风险调查评估。探索划定环境与健康高风险区域,开展环境与健康风险哨点监测,研究建立高风险区域内项目开发健康风险评估制度。

第三节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

加强重金属污染源头预防控制。深入实施重金属污染分区防控,严格涉重金属行业和园区环境准入条件,加快推进环境敏感区和城市建成区涉重金属企业搬迁或关闭。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量,在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电池制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制革、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六大重点防控行业实施重金属排放“等量置换”和“减量置换”。

强化重点区域分类防控。按照“退出一批、提升一批、控制一批”的思路,深入推进国家及省级重点防控区重金属污染环境综合整治。汕头潮阳区、清远清城区、珠三角电镀区、韶关乐昌市、茂名高州市、云浮云城和云安区继续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持续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布局,提升重金属污染防控水平。韶关浈江区、韶关大宝山矿区及周边地区、韶关凡口铅锌矿周边继续加强重金属排放控制,加大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推进横石水流域重金属环境综合整治国家示范建设。

专栏6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分区防控要求

(一)国家重点防控区

——汕头潮阳区(提升类):加快区域电子废弃物拆解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园区污染防治水平。完善电子废物回收体系,严格控制电子废物回收流通环节。推进电子废弃物拆解污染场地及河流治理修复,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清远清城区(提升类):加快推进电子废弃物拆解企业的搬迁入园整治,提升拆解园区生态化水平,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实施有色金属冶炼与压延加工和电子拆解企业清洁化改造,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拆解场地的治理修复,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水平。

——珠三角电镀区(提升类):以创建高标准示范园区为抓手,推进电镀企业入园发展,实施清洁化改造,全面提升电镀行业的清洁化水平,降低重金属排放强度和总量。

——韶关乐昌市(提升类):以乐昌铅锌矿污染整治为重点,加强尾矿渣综合回收利用以及矿区生态修复。

——韶关浈江区、韶关大宝山矿区及周边地区、韶关凡口铅锌矿周边(控制类):韶关冶炼厂、丹霞冶炼厂加强“三废”治理,减少重金属排放,推动韶关冶炼厂环保搬迁。凡口铅锌矿要加快尾矿库尾砂综合利用,强化矿区及周边生态修复。大宝山矿要加快李屋拦泥库清渣工程进度,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日常监管,确保库区外排水达标排放,加快建设横石水流域重金属环境综合整治国家示范,争取实现横石水断面主控重金属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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