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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土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

2016-11-08 09:2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绿色发展国土资源保护江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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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一、 大力改良现有耕地

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照耕地等级实施差异管理,对水田、菜地等优质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稳定水田、菜地等高产耕地质量。在提高单产、稳定总产前提下,探索实行轮作休耕制度,降低耕地利用强度,提高耕地地力。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保护耕地,防治水土流失,改善耕地质量,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推进“旱改水”工程,加强“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监管,对“旱改水”项目报备之前实行项目实地核查。通过补改结合,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

二、 提高补充耕地质量

进一步完善土地整治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加强信息技术、装备应用,加快“土地整治项目动态监管平台系统”、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监测等监管手段应用,完善“天地网”立体监管体系,加强项目建设任务和进度执行情况的监管。充分利用被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制度,统筹耕作层土壤的合理利用,在符合水土保持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使补充耕地的质量等别能提高1-2个等别。补充耕地开发好后,应抓紧落实发包给农户种植农作物,通过充分应用农业技术成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改良土壤、改革耕作制度、科学施肥、防止土壤退化和污染等后期质量建设工作,加快补充耕地的土壤熟化。

三、 强化耕地质量管理

扎实做好耕地质量等别调查更新评价与监测工作,全面掌握耕地质量现状变化并更新。逐步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加强耕地质量评价和监测成果的应用。

第四节 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一、 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各类城乡建设用地不得擅自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法定单独选址的国家和省级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因选址特殊确实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必须上报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延伸阅读:

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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