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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近两月VOCs政策排行榜TOP10

2016-11-30 16:0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VOCs排放VOCs排污费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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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云南正式发文开展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全文)

11月23日,云南省物价局下发关于云南省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通知规定,云南省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按照现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费标准执行,即每污染当量1.2元。为奖优惩劣,鼓励企业治污减排,建立VOCs排污费差别化征收政策。企业VOCs排放浓度值低于规定限值50%以上的,VOCs排污费按标准的50%征收;高于规定现值的,VOCs排污费按标准的2倍征收。企业VOCs排放总量(按年计算)高于规定的本企业VOCs排放总量指标的,VOCs排污费按标准的2倍征收。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按规定属于淘汰类别的,VOCs排污费按标准的2倍征收。同时符合上述中的两项及以上差别化征收政策的,企业VOCs排污费就高征收。通知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六、湖北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 涉及11个VOCs排放重点行业(全文

10月14日,湖南省经信委下发关于组织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的通知。根据计划,湖北省要对辖区内农药、涂料、胶粘剂、油墨、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橡胶、包装印刷、制鞋、合成革、家具、汽车等11个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产生和排放现状调查。根据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分析上述重点行业VOCs排放情况和技术应用现状,明确本地区VOCs削减重点行业企业和技术路径。引导VOCs排放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行动计划》,通过原料替代、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及综合治理等措施,提升企业绿色制造水平,削减VOCs,促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七、河北石家庄开展利剑斩污行动 所有VOCs生产工序停产或限产

11月18日,石家庄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对全市制药、化工、包装印刷、家具等行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原则上所有VOCs生产工序全部停产。特殊情况不能全部停产的,需报经市政府批准实行限产减排。

八、《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印发 要求VOCs排放量下降10%以上(全文)

11月8日,工信部印发《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指南提出,与2015年相比,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8%,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2%,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3%,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下降10%以上。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以厂房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为目标,打造一批低排放绿色工厂。积极试点医药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建设高标准园区,实现上下游配套、公用系统共享、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集中治理,在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和治理废水等方面持续稳定达到国家、地方标准或控制要求。

九、广东省印发《开展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指引》

10月11日,广东省环保厅印发《开展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指引》。指引要求,列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2016年版)的通知》(粤环函〔2016〕525号)的省级重点监管企业和市级重点监管企业都要按照要求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后续各地市要根据污染源普查及各地市固定污染源企业VOCs排放调查等结果对重点监管企业清单实施动态更新;各地市应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或完善市级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并将VOCs年排放量10吨以上的企业逐步纳入市级重点监管企业管理,参照本工作指引要求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十、湖南2017环保资金项目申报 涉及VOCs治理项目15个

11月23日,湖南省环保厅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湖南2017环境保护资金项目包括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四个方面,其中VOCs治理项目15个,涉及业涂装(含汽车4S售后维修店)、包装印刷、石化等行业VOCs治理等示范工程项目。通知指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示范工程项目:长沙、株洲、湘潭3市每市可申报工业涂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个、包装印刷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1个、汽车4S售后维修店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1个(可打捆20个汽车4S售后维修店);岳阳市可申报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个、工业涂装(含家具制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个。其他市州不受理此类项目。

延伸阅读:

浙江省12个行业VOCs污染整治规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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