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评论正文

2016年1~10月《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及典型案例

2016-12-01 08:51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在线监测监测数据福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案例二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南湖村

无名黑电镀加工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一、案情简介

2016年9月9日上午,福建省环保厅执法人员联合莆田市环保局、城厢区环保局突击检查了一家隐藏在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南湖村的黑电镀加工点。

根据群众提供线索,执法人员初步判定黑电镀加工点可能藏在一座毫不起眼的民宅里。现场检查时该民宅大门紧闭,执法人员敲门无人回应,通过对民宅外墙的排查,执法人员发现在围墙外有一根白色的PVC管正在排放黄色液体。

在联系业主未果的情况下,执法人员翻墙进入民房,发现民房内存在一个简易搭盖的电镀车间,现场停放着一辆载有大量电镀原件的货车,还有10余袋电镀好的成品。车间内共有2个大镀槽、3个小镀槽和8个存有电镀液的塑料桶,另有大量还未使用的原料,未配套任何废水处理设施,电镀废水地面漫流,最终通过PVC暗管排入围墙外小沟,最终进入木兰溪主干流。经采样监测,暗管排放口总锌浓度为276mg/L,六价铬浓度为68.4mg/L,总铬浓度为152mg/L,均超过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所规定浓度限值3倍以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原标题:2016年1~10月《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及典型案例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在线监测查看更多>监测数据查看更多>福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