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2月4日,环保部针对《高污染燃料目录(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正式截止。值得注意的是,本轮征求意见稿让生物质燃料行业在惊诧之余深感不安——此前明确不属于高污染燃料的“加工成型的农林固体生物质燃料”如今赫然出现在管控燃料之列。
紧急转弯:两轮征询差别巨大
在二次征求意见稿中,根据控制严格程度不同,未使用专业锅炉的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被列入Ⅰ类(一般控制)、Ⅱ类(较严控制)管控燃料,而在最为严格的Ⅲ类管控燃料中,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则未做任何具体分类,无论是否采用专业设备进行燃烧处理都将“一视同仁”,被列为高污染燃料。而在去年10月的首次征求意见稿中,仅将未加工成型的农林固体生物质燃料划定为高污染燃料,并明确指出“加工成型的农林固体生物质燃料不属于高污染燃料”。
同时,在首轮征求意见稿中,还对未加工成型的农林固体生物质燃料分林业剩余物、农作物及加工剩余物和枯草、芦苇、柳枝稷等草本作物三大类进行了详细描述。在二次征求意见时,这一具体分类已被剔除,取而代之的是根据“新《大气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秸秆等农林剩余物可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其实,早在2001年4月原国家环保总局(现环保部)印发的《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中,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杆、锯末、稻壳、蔗渣等)就已被划定为高污染燃料,但成型燃料的界定问题却一度模糊。
2009年和2014年,广东省和山东省环保厅还曾先后向环保部发函专门询问。2009年8月7日,在环保部对广东省环保厅《关于生物质成型燃料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指出,采用农林废弃物(秸秆、稻壳、木屑、树枝等)为原料,通过专门设备在特定工艺条件下加工制成的棒状、块状或者颗粒状等生物质成型燃料,在配套的专用燃烧设备上应用,不属于高污染燃料。
而在2014年9月21日,环保部在针对相应问题回复山东省环保厅时则提出,“生物质成型燃料在燃烧不完全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情况下,都有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空气污染。考虑到部分城市目前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中存在的清洁能源保障不足问题,环保部原则同意在使用专用锅炉并配套袋式除尘器的条件下,由城市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允许生物质成型燃料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使用。”同时,复函又补充,“生物质成型燃料属于可再生能源,是一种较好的煤炭替代燃料。环保部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和政策法规,促进生物质燃料的推广使用。”
从“不属于高污染燃料”到“管控燃料”,从界定模糊到“原则同意”和促进推广,《可再生能源法》“鼓励清洁、高效地开发利用生物质燃料,鼓励发展能源作物”的声音言犹在耳,两次征求意见稿的前后变化却如此之大,行业定位会否面临“急转弯”不禁让从业者忧虑不已。
前途未卜:行业忧心忡忡
针对前后两次意见征求中的巨大反差,记者通过电话和公函询问环保部负责部门,但截至发稿并未得到明确回复。
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推测,从去年10月首轮征询意见至今,我国多地雾霾天气频发,环保部门出于改善空气质量的紧迫压力可能就此“采取相对极端的划分方式”。同时,由于生物质成型燃料行业里中小型企业居多,“一些企业的除尘等技术处理不达标,监管成本又过大,索性‘一刀切’”。
从“可再生能源”到“高污染燃料”,相应企业将会首当其冲。一位不愿具名的生物质企业人士表示,“本轮征求意见稿如果坐实,将给成型燃料行业带来毁灭性打击”。
有行业人士指出,经过近10年的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在供热领域已经有了很大优势。在没有国家任何补贴的情况下,成型燃料经过了市场的检验,整体效益正处于上升轨道。在我国北方,近年来雾霾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秸秆散烧,生物质成型燃料是秸秆的一个重要利用方式。如果这一行业发展受阻,会直接影响秸秆等农林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我国另一家新能源企业市场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最近5年,其公司生物质成型燃料的业务区域已覆盖全国多个省份。但近年来,虽有工商、能源等与经济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可部分省份环保部门的态度却从刚开始的支持逐渐转变为限制发展。“正当公司业务逐步向好,整个行业红红火火的时候,如果出台这样的文件,将会严重影响企业长期发展。”
此外,据记者调查,在我国北方农村,农户从一些专业公司购买成型燃料的加工设备,将自家和周边的农林废弃物加工成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后再销售回公司,这样的经营模式已经开始逐步推广。据测算,一台专业加工设备的年收入在8万元左右,两年基本可收回成本。谈及与农户的此类合作,企业人士也表示,多个公司此前正在积极推广同样的运作方式,但如果最终产品被划定为高污染燃料,必将导致市场萎缩,相关生产活动也将被迫叫停,产业从业人员将面临失业和破产的窘境。
另一方面,行业专家对这样的划分也表示不解。2月3日,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石元春,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倪维斗,中国工程院院士、兰州大学教授任继周联合呼吁,生物质成型燃料属于清洁、绿色、低碳的可再生能源,其在专用锅炉中燃烧,仅需要适当除尘,就可达到与天然气相同的烟尘、氮氧化物排放水平,二氧化硫排放远低于天然气。在经济性方面,获得相同热量,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成本仅有天然气的60%甚至更低。同时,生物质成型燃料将露天焚烧的秸秆在锅炉里清洁燃烧,这种产业化、资源化的利用的方式,既提供了清洁能源,又治理了秸秆露天焚烧。
此外,在一些此前生物质能源发展较为积极的省份和城市,此番意见的征求也引起了政府部门的忧虑。其中,有省份环保部门在复函中提出,生物质成型燃料含硫量低、灰分低,燃烧后主要的污染物是烟尘。配置高效的布袋除尘器的生物质锅炉在正常运行时,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排放标准。如果将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列为高污染燃料禁止使用,与国家推广生物质能源利用政策相悖。结合实际情况,秸秆等生物质燃料综合利用途径将更加难以推广。“因此,建议将Ш类禁燃区管控燃料中的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删除。”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王卫权表示,虽然在第二轮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空气质量现状和改善目标,在依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时,选择管控燃料目录,但也明确提出“鼓励选择最严格的Ⅲ类”。“环保部一方面将自由裁量权下放给了地方政府,但另一方面也表态成型燃料属于高污染。这很可能导致一些地区对成型燃料的推广使用持不支持也不反对的消极态度,这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是不利的。”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通告,设立湛江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符合条件的禁区内,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Ⅲ类(严格)要求,禁止燃用下列燃料: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关于湛江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
广州市人民政府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广州市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选择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第Ⅲ类燃料组合作为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管理类别。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通告,决定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即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次调整后,西安市禁燃区面积共计4925.6681平方公里。根据通告,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燃煤火电企业及集中供热企业除外),应当停止使用高污
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通告》共分为四条,本着立足实际,稳中求进的原则,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重点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明确了禁燃区范围;(二)明确了高污染燃料种类;(三)明确了禁燃区要求;(四)明确了各相关地区和部门的权责。大连市人
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的通告,禁燃区划定范围为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鱼梁洲开发区全域;襄州区、东津新区禁燃区域为北至福银高速、西至二广高速、南至南外环、东至东外环围合范围内的区域;伙牌、双沟、古驿镇等集镇规划区与工业集聚区、襄州经济开发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为厦门市城镇开发边界,思明区(含鼓浪屿)、湖里区全域为Ⅲ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将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现有的成片工业园区为Ⅰ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其余区域划为Ⅱ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禁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济南市将行政区域内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且取暖设施稳定运行的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对本通告发布前已建成的设施,应当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限期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或者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东莞市行政区全辖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单台出力35蒸吨/小时(含)至65蒸吨/小时(含)的自备电厂锅炉应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市域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深圳市行政区全辖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市域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就《关于划定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关于划定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关于印发深入打好
武汉市人民政府12月5日发布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通告,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燃煤发电、热电联产及原料用煤企业除外),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用设施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改为专用锅炉并配置高效除尘设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
2024年1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生物质能为未来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2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其中提到:在燃料替代方面,重点制定生物质燃料替代技术。2024年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
7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对华生物柴油反倾销调查初裁披露,拟对自中国进口的生物柴油征收12.8%至36.4%的临时反倾销税。8月16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宣布针对中国进口的生物柴油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终裁将于明年初裁定。消息发布以来,国内多家生物柴油企业宣布停产或转产。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警告,征税措施只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2月4日,新疆师市与航控绿能投资集团举行制氢中心与生物质加氢制生物燃料项目签约仪式。制氢中心与生物质加氢制生物燃料项目落户六师五家渠市,将氢能产业与师市原有能源产业深度耦合,助力生产过程深度脱碳,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通供应链,对师市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和产业结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发布《西双版纳州绿色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新能源开发成效显著。一是建成勐海县恒鼎光伏、协鑫光伏农业发电厂和25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等。二是建成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厂3个,年生产颗粒燃料4万吨、工业木炭0.3万吨,完成投资1亿
近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生物质燃料锅炉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相应生物质燃料锅炉环境管理工作进行了调整优化,新建的生物质燃料热电联产锅炉将执行超低排放标准。《通知》提出,全市范围内可依法依规建设生物质燃料热电联产锅炉,锅炉容量
在古都西安。有一片热土,燃烧着创新的火焰,涌动着智慧的激流。这里有秦砖汉瓦般坚毅的热工传统,有盛唐风华般华丽的科技魅力;这里,有孜孜不倦的学术追求,有勇于创新的科研精神。这,就是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一个致力于能源电力领域研究与创新的科研院所。无论你是热衷于理论研究,还是专注于
随着国家环保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对生物质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日益严格。为改善城市大气环境,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修订了地方环境标准《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适用于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生物质成型燃料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广州市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规定自2023年6月12日起,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通告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气锅炉,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广州市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规定自2023年6月12日起,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通告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气锅炉,自2024年3月12日起执
1月12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惠州市燃气锅炉、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详情如下: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燃气锅炉、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惠府〔2023〕3号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
12月25日,上海电气集团(肃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肃宁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汽轮机冲转一次性顺利完成。11月以来,肃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受低温和疫情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现场陆续出现人员感染,项目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开展抗原自测,租用临近厂房布置隔离房间,尽可能阻断病毒传播
2024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收集、整理、解析和发布机制,于2024年3月公布了首批5个指导性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引导效果,现将第二批指导性典型案例进行公布,供各地参考借鉴。此次公布的5个指导性典型案例,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治气”攻坚督导帮扶组发现部分企业、施工工地等未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存在废气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餐饮油烟直排、施工作业未严格落实控尘措施等问题。现将问题较为突出的26个未达标空气污染源名单通报如下,请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依标,按期整改到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12月9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制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该标准规定了制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制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制糖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现有工业炉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工业炉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除本标准明确的水泥行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厂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及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生活垃圾焚烧炉烟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标准规定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铅、锌工业的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铅、锌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天津市地方标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53-2024)。本文件规定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有组织与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措施、污染物监测和监控,以及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橡胶制品工业建设
10月31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全面完成重点行业提标改造。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生活垃圾等其它物料。棋盘井蒙西地区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除长期停产和在建企业外,2025年底
11月8日,营口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营口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方案主要内容有:1.主要目标。明确方案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城市精细化管控水平显著提高。全市PM2.5平均浓度和优
福建省人民政府11月1日印发《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从八个方面明确细化重点任务。一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有序调整优化重点行业产能结构,全面推进传统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推动绿色环
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的总体要求,并对评估资料数据收集与调研、行业发展分析及评估重点问题识别、标准执行情况评估、标准实施绩效评估、标准技术内容适用性评估要求、评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