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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发布(全文)

2017-02-16 11:1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生态文明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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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厦门市人民政府获悉,近日发布了《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厦门生态环境质量要位居全国前列。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6%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70%以上,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35%,区域声环境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国家和省里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目标按期完成,森林覆盖率达到40.33%,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全面建立,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得到有效防范。生态生活质量水平持续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达到100%,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人,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0%,公众绿色出行率达到64%以上,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分别达到80%、90%,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90%。生态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达到25%,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落实,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达到100%。

具体内容如下: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2月3日印发

附件

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前 言

“十三五”时期是中央支持福建、厦门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期,是把厦门建设成为“五大发展”示范市的重要阶段。

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2006年,与中共中央编译局合作开展了《建设生态文明“厦门的实践与经验”》课题研究,全面总结了厦门市25年来建设和打造生态文明城市的实践做法,首次提出了“生态文明(城镇)指标体系”,率先全国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为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做了理论铺垫。2013年8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重要战略部署,厦门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适时提出了《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科学构建“五位一体”统筹发展机制、全面推进跨岛发展、深入实施综合配套改革、大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倡导“美丽厦门”建设共同缔造,确保厦门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始终位居全国领先地位。经过不懈努力,2015年,厦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9.18%,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2;率先全省获得国家生态市命名;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取得全省第一的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对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新契机,更是一个崭新的发展起点。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部署,厦门市将《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列为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体系中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率先全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五年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建设生态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编制和实施该规划,是厦门市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和《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工作,纵深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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