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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汕头市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文

2017-02-22 14:0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汕头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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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土地利用分区的影响

为规范用地管制,防止建设用地无序扩张,《潮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将全区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四个空间管制区。规划修改方案拟将6.7448公顷的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并将原规划为允许建设区的6.7448公顷用地调整为限制建设区。规划修改后,全区四个空间管制区的面积不变,只是允许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的位置发生小的变动,对全区的空间管制分区影响不大。

按土地用途的不同,《潮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将全区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其他用地区、水资源保护区十一大用途区。规划修改方案拟将5.6758公顷林业用地区和1.069公顷一般农地区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区,将原城镇建设用地区6.7448公顷调整为一般农地区,规划修改后全区各用途区的面积变化不大,对土地利用的用途分区影响不大。

(五)对土地利用结构的影响

根据《潮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至规划期末,全区的农用地面积为45193.18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16764.25公顷,其他土地面积为4616.78公顷,三大地类比例为67.885:25.18:6.935。本次规划修改后,建设用地面积保持不变,农用地面积保持不变,其他土地面积保持不变。因此,规划修改对原规划的土地利用结构没有影响。

综上分析,《潮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汕头市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局部农业用地和耕地没有造成直接的影响。规划修改后潮阳区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农用地面积保持不变,其他土地面积保持不变。总体来说,该项目的建设对《潮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实施影响不大。

七、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评价

(一)项目建设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汕头市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选址位于汕头市潮阳区竹棚医院旧址,项目远离潮阳区中心城区,所在地大部分为山坡林地,周边无其他工业以及民用设施,无空气污染源存在,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所在地范围内土壤没有受到重金属的污染,且不位于禁止开发区,没有其他突出环境问题。

(二)项目的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

汕头市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是广东省2016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区域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环境、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项目选址位于汕头市潮阳区竹棚医院旧址,厂址范围未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且在《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粤府〔2006〕35号)所划定的严格控制区范围外。

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和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划。

(三)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有:施工期间的施工机械噪

声、施工扬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和

建筑垃圾)运营期间生产废水和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设备噪声、

生产废气、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等,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将对周围环境

产生不良影响。

1.施工期间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建筑施工所使用的机械设备主要有推土机、振捣机、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起重机、发电机等,这些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多在90  dB(A)以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根据类比调查资料提供的典型施工机械作业期间产生的噪声源强见表9。

表9 典型施工机械噪声源源强

施工噪声是暂时的,但它对环境的影响较大。是居民投诉较多的环境问题之一。避免施工噪声扰民,必须采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把施工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  )之内,噪声限值见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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