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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工业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全文

2017-03-13 11:1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保护废气污染防治污染物处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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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原则体现了“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理念,必须坚决执行。

2 基本规定

2.0.1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在火炸药生产中,某些工序需要采用或产生有毒、可燃物质,其一旦泄漏对周围环境和人员将造成极大的伤害,因此应设置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设施。

3废气污染防治

3.1一般规定

3.1.7为便于进行常规监测,要求在废气净化设施设计中设置必要的监测采样口。

3.2废气、粉尘的治理

3.2.1含氮氧化物的废气处理方法的确定与氮氧化物的浓度及排放总量、主生产线的具体情况都有关,方法的选择上既可选择一种处理方法,也可以组合几种处理方法,具体需要按照工艺特点,选择最经济合理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氮氧化物废气排放量少的,可采用吸附法、水或碱液吸收法进行处理;氮氧化物废气排放量较大的,可采用吸收还原法进行处理;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高或废气排放量大的,宜采用水加压吸收法进行处理。

3.2.2 炸药生产使用硫酸的工序在采用硫酸真空浓缩工艺后较老工艺方法酸雾产生量明显减少,环保效果显著。

3.2.3对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有机废气进行回收,不仅能在污染物源头上控制排放总量,同时也能充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

3.2.8对于含有火炸药粉尘的废气,推荐采用湿式除尘器除尘。目前常用的湿式除尘器为水浴除尘器,因水浴除尘器中的药粉处于水中,不易发生爆炸。如果采用其它类型的除尘器,应有可靠的安全防爆措施。

3.2.12《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中规定的危险废物,是指为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规定: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规定,爆炸物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火炸药及其制品生产中的废火炸药、废渣、废液等焚烧应根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鉴于《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是以集中连续型焚烧设施为基础制定的污染控制标准,而兵器行业的现有设施大多是露天焚烧作业。因此,不宜对露天焚烧作业的污染物排放进行规定,但对于采用了焚烧炉销毁工艺的作业,污染物排放应按国家标准执行。

3.2.1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出于安全生产的方面考虑,剧毒废气应严格管理。废气净化系统独立设置,也可避免剧毒物质通过风管和风口窜入其它房间。

3.2.14自动监测与控制装置可保证环保设施的有效运行,有利于废气达标排放。

3.2.15兵器工业生产中常见的漆雾净化处理设备主要有:干式喷漆室、水帘喷漆柜、水帘喷漆室等。废气净化设备的选择,可根据生产方式、产品外形尺寸、运行管理等因素确定。

3.2.16兵器工业建设项目中除了危险性产品的生产外,还有与机械工业、电子工业相类似的生产工序。这些生产工序的废气防治设计,在满足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可参照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4 废水污染防治

4.1一般规定

4.1.1本条提出生产用水的一水多用、中水回用等措施,是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有效防治水污染的一条有效途径。

4.1.3本条仅对兵器企业的建设项目排水情况的初步划分,在进行废水时,应根据废水治理工艺对各类排水系统进行组合与划分。

4.1.4根据废水特征有针对性地确定处理方法,并可节省项目建设投资和运行管理费用。

4.1.5 本条是关于生产废水收集的原则规定和对回用水水质要求。

1 由于废水中的污染物质不同其处理方法也会不同,所以不同污染物质的废水宜单独收集,以便制定合理的废水处理流程。如果将不同性质的污染物废水混合收集,会增加废水处理难度,既会提高废水处理的成本,又会直接影响废水的达标排放或回用水水质。

2 废水中所含的污染物性质相同,但污染物浓度相差较大时,也应分别收集。主要考虑对不同浓度的废水,处理方法也存在较大差别。兵器工业高浓度废水的排出方式一般为不定期间歇排放,对污染物质相同但浓度不同的废水进行单独收集,可避免废水收集池内因浓度负荷冲击对废水处理产生不利影响。

3 由于清洁生产废水中污染物质相对较少,处理成本低,为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宜重复使用或处理后回用。为保证生产产品的质量,回用水水质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4.1.7本条是强制性条文。火炸药类、火工药剂类及弹药装药类的废水中,其化学成分的稳定性差,敏感度高,如果不进行销爆处理可能会引起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进行有效的销爆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后,再排入管网收集后处理。

4.1.10 为保护环境不被存储和使用有毒有害化学药品因外泄而受到污染,提出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对危化品应实行专库储存,且对此类危化品的运输、储存、使用需遵照相关规定。

设置应急事故水池主要用于当发生事故时,有毒有害废水不直接外流,污染周边环境或引起二次污染;事故废水必须进行有效的处置,防止废水直接外排。

4.1.11 从事火炸药、火工的企业,生产、制造和使用的药剂种类繁多,排出的废水水量、水质变化较大。一些新的药剂品种不断涌现,生产这些药剂的废水中大多含有毒有害物质,处理难度较大,其中有些新的药剂废水尚无成熟的处理经验,所以一方面强调在无成熟经验时,应通过小试或中试确定处理工艺及参数;另一方面督促在新产品研发中,应同时研究废水治理的方案。同时对废水处理方法和处理工艺,鼓励采用成熟可靠和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

4.1.12火工品药剂(粉)的废水沉淀池和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沉渣和污泥中含有大量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所以对此类物质应集中回收处理或交由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4.1.14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第八十九条,液态废物污染治理适用本法,所以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及工艺生产母液等液态废物的处置应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液态废物,包括废槽液及工艺生产母液等,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稀释排入生产废水排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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